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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一名90后男子潘谋华(音译)因家庭琐事与父亲发生冲突。他在父亲的酒里放了杀虫剂来毒死他的父亲,他的父亲发现他企图犯罪。2017年6月27日,上思县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潘谋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6年11月21日中午,潘谋华趁家里没人,将农药装入父亲潘平时盛米酒的塑料瓶中,以便毒死潘。同一天,潘回家把塑料瓶里的米酒倒进碗里时,发现酒里有奇怪的东西,没有喝,导致潘某某的犯罪没有得逞。

报案后,经公安机关现场调查,潘谋华当场承认中毒。

经过法定程序,在所涉米酒样品和农药样品中检测出敌敌畏和甲氰菊酯;潘木华在犯罪时和目前的表现被诊断为精神发育迟滞(轻度),他在本案中的刑事责任有限。

经审理,法院认定被告人潘谋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在犯罪过程中,被告人潘谋华非因故意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与既遂相比,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潘木华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但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能够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被告人潘谋华在公安机关没有指认犯罪嫌疑人,但在一般调查询问中主动认罪。当他到达案件现场时,他如实坦白了自己的罪行并自首,因此他可以被从轻或减轻处罚。本院接受指定辩护人对被告人潘木华请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意见,决定减轻对被告人潘木华的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标题:男子下药毒害父亲 仅因家庭琐事就要下此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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