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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交通厅下发了关于放开部分道路运输服务价格等相关事宜的通知。根据通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道路运输服务价格由相关经营者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等因素确定。

客运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客运票价管理制度,做好客运线路始发地和客运站票价衔接的协调工作。经营者出售和预售公共汽车车票,至少提前15日在售票窗口的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票价的具体实施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客运站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经营者办理售票,不得超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这些项目的价格应该放开

1 .道路客运服务价格,主要包括与铁路客运平行线路的道路公共汽车客运票价(农村道路公共汽车客运票价除外)。

2.公共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标准主要包括行李运输代理费、车辆清洗费、车辆停车费、订票费、送票费、补票费、公共汽车发车费、公共汽车发车延误费、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服务费、包装卸货费、行李寄存费和小物品寄存费。(余)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刘洋

标题:黑龙江省放开部分道路班车客运票价至少提前15天公布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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