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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积极激励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大胆探索、竞相推动科学发展,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1月发布了《关于加大对实践工作成绩显著的地方奖励扶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6〕82号)。明确规定:“在改善地方科学研究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实国家科技改革和发展重大政策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的省(区、市),将以中央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估为基础。研究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倾向于支持本行政区域的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科技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绩效突出

2017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表彰和鼓励2016年实施相关重大政策措施成绩显著的地方的通知》(国办发[2017]34号),其中北京、江苏、安徽、河南、重庆在科技部和财政部组织实施的中央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上述五个省市能够脱颖而出,其共性在于能够根据近期国家科技政策和管理改革要求,以地方科技发展规划为重点,实施国家战略部署和地方重点任务。其中,北京围绕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法》,围绕实施加强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围绕改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服务环境,构建了科技成果转化的“1+n”政策体系。江苏围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基地,培育“一区一战略产业、一县一主导产业”的战略目标,将支持新R&D机构发展作为江苏创新供给侧改革的主要方向。安徽省结合合肥、芜湖、蚌埠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国家综合科技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建设等重点任务,在建立和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提高地方科技成果特别是县市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能力方面做出了大量努力和突破。此外,安徽省科技厅、财政厅积极开展最新政策的宣传、培训和解释工作,并及时督促检查专项资金的落实情况,确保政策执行不出现倾斜。河南省重点建设创新型河南和罗征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点在创新主体、平台载体、创新人才、开放式合作、重大项目、制度和机制等方面实施配套措施。重庆着力强化区域创新发展的三大支撑,大力培育创新主体,加快风险投资体系建设,统筹打造创新平台,重点支持一批发展基础好、创新能力强、科研实力强的科研单位,建设一批导向带动作用强的示范基地。

科技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绩效突出

专项资金是落实《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专项资金、基金等)技术创新指导分类整合特殊要求的重要措施。)(国发[2014]64号),是支持地方科技创新的重要抓手,在实施国家区域创新战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81号)于2016年5月正式发布,专项资金以专项转移支付方式下拨地方政府,其中基于绩效评价的管理因素占20%的权重。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由地方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中央战略布局和地方特点进行选择和管理,科技部和财政部主要通过三年滚动规划和年度绩效评估进行宏观指导。专项资金的管理创新不仅充分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体现了中央政府的部署和引导作用。

科技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绩效突出

2017年,科技部和财政部测算了上述五省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分配中管理因素的权重,并给予了优惠支持。地方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表示,专项资金绩效评估的“接力棒”通过加强管理、创新机制、提供准确服务、避免科技项目过度分散和碎片化,对鼓励地方政府集中力量发展地方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杜昌

标题:科技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绩效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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