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608字,读完约4分钟

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工作的意见》

确保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有能力在10月底前发放电子营业执照

4月1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快建立全国统一标准的电子营业执照模式、电子营业执照管理体系和电子营业执照管理机制,推进全国统一电子营业执照数据库建设, 确保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2017年10月底前具备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的能力,逐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互操作、互认可、互使用。

工商总局出台全面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工作意见

《意见》提出了全面推进企业电子商务许可工作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依法推进,确保电子商务许可的合法性;坚持统筹兼顾,确保电子营业执照的统一性;坚持方便帮助企业,确保电子营业执照的便利性;坚持安全管理确保电子营业执照的可靠性。

《意见》明确了全面推进企业电子商务许可工作的七项任务。

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2017年6月底前,SAIC将确定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模式,制定统一的技术和数据标准,统一电子营业执照的显示格式和面对面信息,明确规范申请、发放和使用的管理流程和文件管理规则。在工商总局的统一框架下,各地可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工商总局出台全面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工作意见

二是建立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2017年10月底前,SAIC将建立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形成以SAIC为全国统一信任源、符合国家安全管理规范、具有市场主体识别功能以及防伪、防篡改、防抵赖、防伪等信息安全功能的运营管理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建立了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签发、审核、发证平台和用户管理系统。在全国统一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各省都开发建设了地方电子营业执照发放、管理和应用系统。

工商总局出台全面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工作意见

三是做好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各地要按照电子商务许可证管理标准,做好电子商务许可证的发放和变更工作。登记机关核准企业设立登记后,将自动生成电子营业执照,保存到电子营业执照库中,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展示。对于在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完成前已经注册的企业,当技术条件成熟时,登记机关将统一生成电子营业执照,并将其保存在电子营业执照库中,同时进行公示。企业办理涉及人脸信息的变更登记后,电子营业执照的内容应同步实时更新。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或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后,电子营业执照应同步标注注销标志或吊销标志。

工商总局出台全面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工作意见

第四,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环境下的电子商务许可应用。各地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和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电子营业执照与其他政府部门信息系统的对接,充分发挥电子营业执照身份验证和政务系统在线照明功能,实现政府部门间电子营业执照的共享和互用,实现“一个部门发证,各部门流通”,真正减轻企业负担。

工商总局出台全面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工作意见

第五,稳步推进电子商务环境下电子商务许可的应用。各地要在不断探索中完善电子营业执照市场主体识别和验证功能,逐步扩大应用范围和应用场景。逐步完善电子营业执照的线上线下验证、查询、照明和打印功能,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金融、网上平台和网上交易领域的使用。

第六,加强电子营业执照安全体系建设。要加强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网络和数据的安全保护和应急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协调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完善符合国家安全管理法规要求的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为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提供保障。

七是做好试点地区已实施的电子营业执照升级工作。以SAIC为全国统一信任源的电子营业执照具有反向兼容功能。早期试点地区要及时升级改造系统,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向全国统一模式电子营业执照的过渡工作,确保电子营业执照发放的普遍性和易用性。

《意见》要求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步伐;做好安全工作,注重部门协调;加强宣传培训,创新推广应用。总局将适时启动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建设和应用的监管工作。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张伟

标题:工商总局出台全面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工作意见

地址:http://www.ar7y.com/aelxw/53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