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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3月26日电(记者李畅)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土地复垦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一年多来,全国21个省(市、区)相继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土地复垦办公室社会职能改革、土地权属登记发证等配套文件相继出台,责任落实和监督机制逐步建立。目前,共有9个垦区开展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5个垦区推进了股权多元化改革试点,154个农场开展了企业改革试点。30多个农场完成了公司制改革,形成了20多个区域性企业集团。这是记者26日在深化农垦改革现场推进会上了解到的情况。

深化农垦改革全面推进 21省份已出台实施意见

农业部部长韩长福在会上说,推进农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等问题已经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中明确提出,各地要确保农垦改革工作按时完成。

社会职能改革是土地复垦改革的重点。目前,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旧的土地复垦制度和机制已经不能适应。推进国有农场社会职能改革,让土地复垦摆脱沉重的社会治理负担迫在眉睫。

据有关部门统计,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2015年农垦总局社会职能支出总额为208.11亿元,其中农垦企业承担90.23亿元,占总支出的43.4%。沉重的社会负担导致一些农场资金运作困难,资产负债率高,甚至陷入亏损状态。

韩长福说,要抓紧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在三年左右的时间里,把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地方政府的统一管理。如果可以整体移交,应尽快移交;如果可以逐步移交,就应该尽快逐步移交;如果你远离中心镇,不具备移交条件,你应该尽快推动内部分离、管理与经营分离、政府授权和购买服务;关于土地权属登记发证,中央政府提出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土地权属登记发证。目前,土地所有权的认证率只有31.5%,时间非常紧迫。

深化农垦改革全面推进 21省份已出台实施意见

“各地要清醒地认识到,土地复垦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国家队,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土地复垦中的国有土地不得随意征用和占用,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各地要加强农垦土地权属纠纷的调解,按照“尊重历史、面向现实、互利互让”的原则,妥善处理和解决矛盾纠纷,确保按时完成确权任务。”韩长福说道。

(编辑: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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