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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7月10日透露,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取消一批电网企业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全面清理和规范供电转移环节的不合理提价,加快实施已公布的电网费用清算政策。

据报道,电网企业提供输配电及相关服务的成本应纳入输配电成本,输配电成本应通过输配电价格收回,用户不得再以其他名义变相收费。取消电网企业向电力用户收取的变电站间隔占用费、计量装置校准费、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等费用。取消可纳入基本供电服务的收费项目,如电力卡更换费、恢复电费、迁移费更名及其他类似服务内容的垄断性收费项目。

降低成本:取消一批电网垄断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目前,一些地方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房地产和办公楼等存在不合理的价格上涨。国家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措施没有得到有效传达和落实。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清理法规,并确保降价有利于最终用户。

对于具备一户一表改造条件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应主动提供服务,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并按目录销售价格结算。如果没有直接电力供应,而电力供应转移仍在继续,则电力供应转移的主体应将今年以来的所有降价政策和措施传达给最终用户。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电网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清理和规范电力转让环节收取的其他费用,纠正非法提价和不执行电力转让主体国家电价政策的行为。

降低成本:取消一批电网垄断费

同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加强对已颁布的电网费用结算政策的检查和监督,并加快其实施。

NDRC还将加大努力,敦促电网企业在今年7月底之前全额退还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电费。因用户注销等原因导致临时电费无法退还的,电网企业应当依法在营业网点和当地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诉讼时效结束后临时电费不能退还的,省级电网输配电许可收入予以冲抵。

对于应减免的余热、余压、政策交叉补贴的剩余燃气自备电厂和系统备用费,电网企业应在今年7月底前向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系统备用费减免实施情况、政府性基金和附加收缴情况。尚未实施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督促电网企业尽快实施。

据了解,NDRC出台了多项文件,并部署了五项降价措施,为企业降低电费成本,取得了初步成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今后物价部门将严格监督和进一步清理电网企业收取的费用。不包含在列表中的项目将不收取费用。未来将进一步推进分权、创新监管、优化经营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李志勇)

责任人:王瑞静

标题:降低成本:取消一批电网垄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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