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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北京12月6日电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今年以来,税务机关不断优化税收业务环境,更好地帮助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数据显示,今年5月1日以来实施的深化增值税改革的三项措施,从5月到10月共减税2980亿元。在减税的影响下,今年的税收增长呈现出明显的“先高后低”的特点。前11个月,国家税务机关组织的税收(不含出口退税)比上年同期增长9.5%。其中,前4个月增幅为16.8%,5月至11月增幅回落至4.7%,较前4个月下降12.1个百分点。此外,1-11月,全国办理出口退税1355亿元,同比增长9.9%,明显高于同期出口增长水平。

深化增值税改革减税2980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商品服务税司副司长林峰表示,在深化增值税改革的三项措施中,通过降低增值税税率实现净减1794亿元,涉及普通增值税纳税人926万人。原来17%和11%的税率分别下调至16%和10%,如制造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实现减税。其中,制造业减税规模位居第一。5月至10月,制造业累计减税246万项,实现净减714.5亿元,占减税总额的39.8%。

深化增值税改革减税2980亿元

同时,增值税抵扣和退税总额达到1148亿元。根据国务院的部署,今年国家鼓励的先进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等现代服务业企业将获得1148亿元,其中1061亿元,即92%的退税。此外,从今年5月1日起,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年度销售标准将从50万元调整到500万元。截至10月底,共有30多万名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为小规模纳税人,减税38亿元。

深化增值税改革减税2980亿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与经济战略研究所研究员张斌认为,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产生了深刻影响,减税效应倍增,有效促进了中国经济的稳定增长。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尽快提出体现规模更大、内容更充实、包容性更强的减免税和减免税政策建议。特别是要抓紧研究和推进增值税等大幅度减税,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创业企业实施普惠性免税措施,不断提高税收政策执行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有效利用税收“减收”为企业优质发展增添活力和动力。(吴)

深化增值税改革减税2980亿元

《人民日报》(2018年12月7日,第10版)

责任:吉爱玲

标题:深化增值税改革减税298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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