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83字,读完约3分钟

1公告的基本信息

注:(1)根据宝应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当基金可分配收入达到0.04元或基金净值达到1.10元以上,且满足法定分红条件时,将实行收益分配。

(2)根据宝应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在满足相关基金分红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12次。

2 .与股利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选择现金分红的投资者的分红将于2016年4月11日从基金托管账户转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分红按照《宝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办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股权登记日申请认购和转让的基金份额不享受该红利,而在股权登记日申请赎回和转让的基金份额享受该红利。

(2)基金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变更分红方式。对于没有选择特定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是现金分红方式。

(3)邀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宝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需变更分红方式,请于2016年4月7日15:00前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

(4)根据《宝应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现金分红时,收益分配过程中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到的现金股利不足以支付上述银行转账等手续,登记机构将根据除息日基金份额净值自动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股利转换为基金份额。

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十二次分红公告

(5)咨询渠道:

①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郑州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国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深湾宏远证券、工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万联证券、东兴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 平安证券、国海证券、国投证券、东海证券、郭盛证券、华西证券、中泰证券、世纪证券、第一创业证券、金源证券、AVIC证券、华富证券、CICC、五矿证券、中投证券、九州证券中陆基金、田甜基金网、豪迈基金网、吉米基金网、上海常亮、中期时报、万银财富、唐定华钥、上海汇和上海济宇。

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十二次分红公告

②宝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yfunds

③宝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00(免费长途电话)。

④宝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营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相关网点(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宝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7日

标题: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十二次分红公告

地址:http://www.ar7y.com/aelxw/173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