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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记者张忠印每一个编辑贾云克

昨天(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纠正2016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地方非法举债问题,许多与会常委指出,要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风险,建议坚持不懈地推进财税改革,逐步解决深层次问题。

委员会成员吕薇指出,地方债务增长迅速。虽然一些显性债务得到了适当控制,但隐性债务和隐性债务增长迅速。预算法中规定的地方债务应实行终身问责制,并加强这方面的问责和整改。

大量隐藏的债务没有被计算在内

《国家商报》记者指出,一些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是本次审计报告的重要内容,隐性债务风险已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共同关注的问题。关于什么是隐性债务,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王科兵曾公开表示,这实际上是地方政府违反法律法规借入的债务。

对于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其他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有关地方积极推进整改。在组织管理方面,四省两市两县按照规定成立了政府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对于非法收债问题,有关地方通过终止或修改协议、撤销承诺书、提前还款等方式,共纠正了253.5亿元;对于剩余的283.69亿元非法债务,有关地区与债权人进行了协商,制定了整改方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聚焦地方隐性债务:风险主要在市县

吕薇指出,审计越来越细致和深入,报告越来越系统和全面。不仅要发现问题,还要进行整改。它不仅是为了审计项目支出,也是为了审计政策改革的实施和推进。

从显性债务角度看,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国家法定限额内的政府债务余额为27.33万亿元,债务比率(债务余额/gdp)为36.7%,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水平;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5.32万亿元,债务比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为80.5%,低于100%~120%的国际警戒线。

姚盛委员指出,从目前情况来看,债务风险是可控的,但不应掉以轻心。应分析中央政府36.7%的负债率和地方政府80.5%的负债率,不宜简单地与其他国家进行比较。他强调,由于我国存在大量未统计的隐性债务,财政收支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相对较高,收支安排相对紧张,因此回旋余地相对较小。

吕薇专员还表示,当地存在许多隐性债务和变相债务。她强调,一方面要加强对隐性和变相借款的控制,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非法借款的责任追究。

值得注意的是,地方隐性债务风险主要集中在基层政府。委员李说,隐性债务主要集中在市县两级。部分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关联债务是隐性债务的主体,部分隐性债务的相应资产流动性较弱。这些平台公司主要依靠土地和房地产的增值来偿还债务,而单个平台公司则依靠借新还旧,甚至借新还利息。有些项目资金需求大,建设周期长,无收益或低收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聚焦地方隐性债务:风险主要在市县

加快中央和地方分权

地方隐性债务风险成因复杂,许多委员强调要推进财税领域改革,划分中央和地方在各个领域的财权和支出责任。

李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尽快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职责和支出,完善分税制,赋予地方财政与事权相称的财力和稳定的税源,从源头上减少地方政府对债务融资的过度依赖。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2016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具体的改革时间表,要求到2020年基本完成重点领域的改革,形成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的清晰框架。

吕薇指出,要加快中央和地方财政行政责任的划分。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实施计划,只划分了几个相对简单的领域,但大多数领域还没有推广。下一步是加快这项工作。首先,我们应该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权力,然后划分财权。

吕薇还强调,有必要加强对地方非法借贷的问责和问责。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高度重视地方债务问题,提出要控制风险。地方债务不仅是一个金融风险问题,也是一个金融风险。

出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刘培琼也指出,公共财政的目标之一是化解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特别是一些基层和地方政府的风险,如地方债务等相关问题;此外,中国有多级政府,因此区分各级政府部门的权责非常重要。

编辑朱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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