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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蔬菜制品、水果制品、加工食品、肉制品、调味品和饮料等6种食品的456批样品进行了抽查,其中合格样品452批,不合格样品4批。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如果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总体情况:蔬菜产品60批,不合格样品1批。有113批水果产品和3批不合格样品。加工粮食产品97批,肉制品92批,调味品27批,饮料67批,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如下:

丹东大通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糖醋蒜米、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检测值为1.6g/kg,比国家标准(不超过1.0g/kg)高60%。检验机构是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天猫四红旗舰店在天猫商城销售的沧州四红红枣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红枣,其霉菌检测值为3.1×102cfu/g,比国家标准高5.2倍(不超过50cfu/g)。检验机构是深圳计量质量检验研究院。

天猫豆熊旗舰店在天猫商城销售的安徽豆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产的樱桃果实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为0.90克/千克,比国家标准高1.57倍(不超过0.35克/千克)。检验机构是深圳计量质量检验研究院。

广西贺州芬芳果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皇家李子在南宁展福便利店销售,其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为0.80克/千克,比国家标准高1.29倍(不超过0.35克/千克)。检验机构是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于抽样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省份依法查处,并要求河北、辽宁、安徽、广西等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查明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整改原因;要求河北、辽宁、安徽、广西等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流通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上海、浙江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在线食品交易平台立即采取下架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了解网络运营商信息,并及时通知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网上食品交易平台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并在3个月内向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和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告4批次食品不合格

小贴士:对一些不合格产品的小知识

1.苯甲酸及其钠盐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剂,对霉菌、酵母菌和细菌有很好的抑制作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泡菜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最大消耗量为1.0g/kg。苯甲酸及其钠盐安全性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害,可随尿液排出,不会在人体内蓄积。然而,过量食用含有过量苯甲酸的食物可能对肝功能有一定影响。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告4批次食品不合格

第二,模具

霉菌在自然界中很常见,它会破坏食物,破坏食物的颜色、味道和味道,降低食物的食用价值。食品中的水分含量和环境温度、湿度是影响霉菌繁殖和毒素产生的主要条件。被霉菌和霉菌毒素污染的食物会导致食物变质和食物中毒。

根据《蜜饯卫生标准》(gb 14884—2003),蜜饯中霉菌的最大检出量为50 cfu/g。过量的霉菌可能是由于加工原料的霉菌污染、生产过程中消毒不彻底或储存运输条件控制不当,造成流通过程中样品的霉菌污染。

第三,二氧化硫残留物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氢钾和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具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会产生二氧化硫残留。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果脯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35克/千克。

水果产品中过量的二氧化硫残留可能是由于在水果产品加工过程中过量或过度使用漂白剂如亚硫酸盐,导致产品中的二氧化硫残留不令人满意。少量的二氧化硫可能对人体危害不大,但如果长期食用二氧化硫残留超标的食物,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史玉妍

标题: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告4批次食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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