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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观察■本报记者朱芬娜

“引进来”和“走出去”是中国对外开放战略的“一体两翼”。积极利用外资,引导和规范外资,是当前深化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政策取向,这一点是明确的。

最近,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转发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这两个文件是中国当前全面深化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政策宣言,也是具体的行动指南,对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大政策措施为“引进来”提供了保障

就“引进来”而言,文件贯穿了高度重视的态度,明确了积极利用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内容,并从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制定财税支持政策、改善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便利人才出入境、优化经营环境五个方面为做好引进外资工作提供了保障。这是一项非常全面和具体的政策保障措施。

进一步减少对外国投资准入的限制是扩大开放的一个重要指标。文件规定,应全面实施入境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要求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自贸区试点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进一步提高投资环境的公开性、透明度和规范性。与此同时,显然需要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的范围。

外国投资者需要税收政策的直接“刺激”,以不断扩大他们在中国的投资。文件明确规定,外国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得的利润将直接投资于鼓励类投资项目,符合规定条件的,实行不代扣所得税的递延所得税政策。同时,加快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平衡试点发展项目的收入和融资,优先保障上述领域合格重大项目的融资需求。

促进“引进来”与规范“走出去”并重

充分赋予国家开发区权力是吸引外国投资的重要起点。例如,充分赋予国家级开发区投资管理权,支持国家级开发区进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允许各地在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国家级开发区利用外资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地指标,确保保险得到保障。

积极引进高端人才是新时期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战略。文件采取措施方便人才出入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外国人来中国工作许可制度,采取“告知+承诺”和“接受空缺”的方式,为外国人才申请工作许可提供便利。2018年,制定了《外国人在华工作管理条例》,建立了标准统一、程序规范的外国人才在华工作许可制度。2017年下半年,制定外国人才签证实施细则,完善外国人才评价标准,扩大分配范围;放宽外国人才签证有效期,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发放长期(5-10年)多次往返签证,并凭此签证申请工作许可和工作居留证件。制定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明确外国人申请和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促进“引进来”与规范“走出去”并重

优化商业环境是吸引外资的重要“软件”。文件建议清理涉及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推动在一定期限内废止或修改与国家对外开放总体方向和原则相抵触的法律、法规或条款。完善中央和地方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机制,协调解决外商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后享受国民待遇的保障,努力营造统一、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

促进“引进来”与规范“走出去”并重

值得注意的是,该文件将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作为软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重点整治网络侵权盗版、专利侵权和商标侵权等知识产权,加强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加大对侵权和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这不仅是一项正常的工作,也是对一些发达国家的批评或“调查”的回应。

文件强调,为保持外商投资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严格履行对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签订的各项合同。

应该说,这份文件对“引进来”过程中的各种疑虑、瓶颈和某些方面的混乱作出了全面的回应,不仅对外商在华投资给予了明确的欢迎态度,而且明确表示在引进外资时要更加注重“质”的提高,而不是简单地“量”。这是一个重要的变化,也是一把重要的尺子,可以从里到外测量。

引导和规范“走出去”,有效防范各种风险

近年来,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步伐明显加快,规模和效率明显提高,在推动相关产品、技术和服务“走出去”、推动国内经济转型升级、深化与相关国家互利合作、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开展国际能力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当前国际国内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中既有良好的机遇,也有许多风险和挑战。要加强宏观指导,有效防范各种风险。

促进“引进来”与规范“走出去”并重

“走出去”的主体是企业。基本原则是按照商业原则和国际惯例进行海外投资,并在政府的指导下独立决策。

作为政府,要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推进分散化、一体化管理和优化服务改革,坚持以备案制为基础的境外投资管理方式,实行资本下的管理市场化运作机制。按照“鼓励发展+负面清单”模式,引导和规范企业海外投资方向,充分考虑投资目的国的国情和实际需要,注重与地方政府和企业的互利合作,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促进“引进来”与规范“走出去”并重

同时,我们必须防范风险。政府应在活动之前、期间和之后积极监督海外投资。该文件管理鼓励、限制和禁止海外投资项目的分类清单,以便企业在选择“走出去”时能够清楚地知道。

从鼓励的角度出发,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稳妥地开展海外投资活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带动国内优势产能、优质设备和适用技术产出,提升我国技术研发和生产水平。制造能力,弥补中国能源资源的不足,促进中国相关产业的升级;重点推进有利于“一带一路”建设和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海外投资;我们将稳步开展海外投资,推动优势产能、高质量设备和技术标准的出口。

促进“引进来”与规范“走出去”并重

从限制角度来看,主要是对偏离中国和平发展外交政策、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和宏观调控政策的海外投资项目进行限制,明确限制房地产、酒店、影院、娱乐和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海外投资,以及在海外设立没有具体产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这是一份明确而具体的“限制清单”。同时,利用不符合投资目的国技术标准的落后生产设备进行境外投资;对不符合目的国环保、能源消耗和安全标准的海外投资有明确的限制,这表明我们以高标准出口,以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

促进“引进来”与规范“走出去”并重

从禁止的角度看,主要是针对参与危害或可能危害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境外投资行为。如未经国家批准的涉及军工核心技术和产品出口的境外投资;使用禁止在中国出口的技术、工艺和产品的境外投资;赌博、色情等境外投资;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等禁止的境外投资。

对于这些外商投资项目,要实行分类指导,完善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安全保障,确保实效。

标题:促进“引进来”与规范“走出去”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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