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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8月10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报道:原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皮琳涉嫌收受贿赂、挪用公款。该案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怀化市人民检察院结束了调查,并将其移送审查起诉。近日,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向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皮琳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皮琳,听取了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意见。怀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称,2005年至2015年,被告人皮琳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个人利用其在他人中的地位,决定向其他单位提供公款,以该单位的名义用于谋取个人利益。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收受贿赂、挪用公款的刑事责任。

标题: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皮林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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