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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了关于输配电价格改革和价格市场化测算的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巡视员张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全国输配电价格改革已经顺利完成,并取得初步成效。任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艰苦的工作要做。具体如下:

一是开展跨省区电网输配电价格核查。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格核定后,西电东送等跨省、跨地区的特殊输电项目的输电价格应重新核定。我们已经部署了具体的计算工作。在进一步明确区域电网与省级电网关系的基础上,合理验证区域电网输配电价格水平。进一步推进输配电价格改革。

二是研究制定电网和新增配电网的价格形成机制。目前,我国不仅有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和孟茜电网,还有四川、广西、新疆等省的地方政府管理的地方电网。随着国家有序放开增量分销网络,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增量分销网络,我们应该引导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核实新增分销网络的分销价格。我们正在组织各方面研究和制定形成新增分销网络分销价格机制的方法。如果跨省跨地区、区域电网、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的价格改革完成,整个输配电价格改革将基本完成。

发改委:研究制定电网和新增配电网价格形成机制

第三,妥善处理交叉补贴问题。目前,不同用户和不同地区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政策交叉补贴。现在,居民用户和农业用户享受工商用户的电价补贴,即居民和农业的电价是这些对象中最低的。虽然住宅用户实行阶梯价格,但他们仍然是最低的,享受工商用户的价格补贴。由于工商用电的电压等级高,用电负荷大,成本相对较低,所以电价应该较低。我国工业和商业用电高的主要原因是它承担了居民和农业用户的电价交叉补贴。这个问题应该逐步解决,以缓和矛盾。目前,在一些偏远农村地区,电网作为一个中央企业,通过区域间援助补贴偏远农村地区的电价,这也是处理交叉补贴的一种方式。

发改委:研究制定电网和新增配电网价格形成机制

第四,要做好监管周期的转换。深圳和孟茜在2014年启动了输配电价格改革试点。三年是一个周期,第一个监管周期将于2017年底到期;在2015年扩大的首批五个试点省份中,输配电价格改革的第一个监管周期也将于2018年底到期。我们将从今年开始对试点省份输配电价格执行情况进行后评估,做好不同监管周期的衔接工作,为建立更加科学、规范、透明的输配电价格监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发改委:研究制定电网和新增配电网价格形成机制

(主编:刘hn114)

标题:发改委:研究制定电网和新增配电网价格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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