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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宣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和融资活动,各类代币发行和融资活动应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做好还款等安排。据业内分析人士称,决定性的监管“亮剑”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最近,出现了大量通过发行代币进行融资的活动,第一次代币发行(ico)非常流行。4日,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宣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和融资活动,各类代币发行和融资活动应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做好还款等安排。据业内分析人士称,决定性的监管“亮剑”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监管果断“亮剑” 叫停代币发行融资

代币发行融资是指通过代币的非法销售和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网等所谓“虚拟货币”的融资实体。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律补偿和强制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该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然而,最近一些组织和个人利用发行代币的机会为投机活动筹集资金,这被怀疑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和金融秩序。

监管果断“亮剑” 叫停代币发行融资

为此,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实质上是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共融资,涉嫌非法出售代币票据、非法发行证券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监管果断“亮剑” 叫停代币发行融资

根据公告,各种代币发行和融资活动应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和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应做好还款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理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代币发行和融资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和融资项目。

同时,相关部门将加强对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平台不得从事法币和代币与“虚拟货币”的兑换业务,不得作为中心交易对手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和信息中介服务。所有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代币发行和融资交易相关业务。

代币发行融资和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业务失败风险、投资投机风险等。七部门提醒公众高度警惕代币发行融资和交易的潜在风险,谨防上当受骗,及时报告相关违法线索。

标题:监管果断“亮剑” 叫停代币发行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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