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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债务融资工具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9月4日,同业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登记工作程序》及相关配套文件(包括《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登记文件格式制度》和《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协议》(参考文本))。新规设定了两个月的过渡期,将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1344家企业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3974种,累计发行金额35606.7亿元,存量21811.7亿元,占债务融资工具存量总量的24%。

据交易商协会介绍,新规定在几个方面进行了制度创新和功能完善:一是优化适合投资者层级管理的制度安排,构建相对完整的多层次定向发行体系。在以往目标投资者分层的基础上,形成了分级注册和发行安排。对于n+x定向发行,将增加新的定向招募方法,并将编写定向招募说明,以进一步简化登记文件的签署程序;同时,定向配送的灵活性和高效性优势将继续保留。如果只发行给X,将通过定向协议发行,相关方将签署定向发行协议。

银行间债市出台新规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巩固“中介机构尽职尽责是基础”的注册制度理念。

三是简化登记发证全过程工作机制,优化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发行的便利性,注册后首次发行期限由6个月延长至1年。将“两人顺序检查”改为“两人同步检查”,以提高注册效率。

标题:银行间债市出台新规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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