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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4日电(记者吴、瞿)财政部、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严格规定了党建活动的支出范围、标准和组织方式。显然,党建活动经费是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的直接支出,不能给予任何形式的个人补贴,包括交通补贴和食品补贴。开展党建活动,要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必须组织好自己,充分利用当地条件,尽可能安排集体出行。在常住户口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原则上每两年不超过一次,且一般不准飞行。

党建活动经费不得发放个人补助

财政部政法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共7章27条,首次规范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利用财政资金开展党建活动的行为。《办法》提出建立党建活动规划审批制度,加强源头控制。党建活动计划应报本单位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并报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和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备案。《办法》还对党建活动的内容、场所和饮食作了限制性规定。

党建活动经费不得发放个人补助

《人民日报》(2017年9月5日,第19版)

标题:党建活动经费不得发放个人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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