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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宜昌市环保局授予华润电力(宜昌)有限公司首个全国统一编码的“一证”排污许可证,标志着湖北省排污许可证管理体制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根据有关要求,本月底前,全省将基本完成火电和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今年年底前,完成“大气十大”、“水十大”重点行业和产能过剩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到2020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发放将基本完成。

为什么要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环境保护部门通过发放排污许可证,对重点污染控制设施、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和管理要求进行许可,从而有效控制区域河流流域的污染物排放。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源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排污许可证与环境评价和事后监督的关系,实行环境评价、许可和执法“一站式”综合管理,加强各种环境管理体系的整合,建立精简、高效、顺畅的固定源环境管理体系。

新旧排污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由于我国现行地方排污许可证存在内容、要求和规范不统一等问题,此次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要统一规范全国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实现企业和地区之间的公平。

记者从此次发放的“一证式”排污许可证中看到,与过去只限制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制污染物排放浓度相比,许可证信息更加完整和全面,不仅包括了排污环节、污染物处理设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基本信息,还明确了环保部门对企业的自我监控、环境管理台账、实施报告和信息披露等环境管理要求。

无证排放污染物会有什么后果

对于无证排污或未按证排放污染物,中国《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违法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责令停止排污。如果他们拒绝执行,将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大气污染防治法》还明确规定,对无证排污的处罚包括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顿、罚款10万元至100万元;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对无证排放污染物、无证超标准或超总量排放、逃避监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依法继续按日处罚。(记者王立夫、唐亦贵、通讯员余、罗)

湖北:首张新版排污许可证在宜昌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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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湖北:首张新版排污许可证在宜昌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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