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667字,读完约4分钟

每个记者李彪,每个编辑陈星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它们有责任履行环保责任。建立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它也是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制度,是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的新举措。”6月12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在《联合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合作协议》签字仪式上表示。

关于环境保护部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合作协议的意义,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指出,《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这一合作协议的签署是落实这一意见的具体措施,也标志着两大体系合作的新阶段。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在接受《商业日报》采访时表示,随着上市公司环境问题的积累,环境风险将转化为金融风险,这将影响投资者的利益。未来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的强制性是必然趋势。

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黄润秋指出,绿色证券等绿色金融政策是保护环境的重要保障措施。七部委联合发布的《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全面部署了绿色金融改革方向,中国首次倡导将绿色金融纳入二十国集团议程。

事实上,近年来,推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进展迅速。早在2010年9月,环境保护部就发布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要求已被省级以上环保部门通报批评、上市监管、环境评估限制、责令限期治理或停产整顿、责令限期拆除、关闭、实施严厉环境处罚的突发环境事件上市公司,应在限定时间内出具临时环境报告。

环保部与证监会签署合作协议 上市公司需建立完善强制性环境信披制度

2014年9月,环境保护部提出了上市环保核查的改革思路,将政府主导下的企业上市环保核查纳入市场主体。这并不是要放弃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的审查。在改革思路中,环境保护部强调政府和企业应加大环境信息的宣传力度。

黄润秋对下一步合作提出了三点建议,包括:双方应不断挖掘合作潜力,结合环保要求,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规范,促进环保与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双赢”;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共同研究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和渠道,采取差异化监管政策措施,为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树立新标杆;积极推进法律保障建设,及时将政策监管措施提升到规章制度层面,将绿色证券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环保部与证监会签署合作协议 上市公司需建立完善强制性环境信披制度

姜洋表示,中国证监会将进一步深化与环境保护部的合作,坚持依法、全面、严格监管,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引导上市公司在履行环境保护责任中发挥主导作用,坚定承担国家和社会责任。

强制性环境信仰是大势所趋

姜洋表示,中国证监会引导资本市场主体增强环境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从监管理念、制度设计、审计和日常监管等方面支持和鼓励绿色产业发展。合作协议侧重于实施层面,有利于形成完整的环境信息披露监管链。

必须提到的是,我国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正在逐步完善,但整体环境信息披露状况不容乐观。

今年1月,中国环境记者论坛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报告(2015)》显示,2015年有747家上市公司发布了环境信息报告,比2014年增加了39家,占所有上市公司的26.62%。上市公司属于我国环境信息披露水平领先的企业集团,但它们仍处于发展阶段,空.整体水平仍大幅上升

马军介绍说,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普遍不容乐观。许多上市公司不愿披露环境信息。虽然一些企业已经披露了环境信息,但许多关键信息披露不到位,关键指标没有披露。

"因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的有效信息披露非常少."马军表示,虽然以前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有要求,但不是强制性的,缺乏严格的监管。今后应加强信息披露指标的建立,并根据其内容进行识别和监督。

马军认为,总体而言,加强环境监管,强制上市公司进行环境信息披露是大势所趋。企业的违法成本逐渐增加,相关环境的风险也越来越大,通过证券法对其进行规范势在必行。

为了加强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修订后的证券法备受期待。包括央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协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军在内的许多专家都表示,证券法应纳入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

编辑朱昱

标题:环保部与证监会签署合作协议 上市公司需建立完善强制性环境信披制度

地址:http://www.ar7y.com/aelxw/71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