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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记者从省编办获悉,省委、省政府近日批准了南昌县、瑞金市、吉安市冀州区和资溪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试点。这意味着我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试点改革已经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权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出发点和突破口,已经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这次改革试点是我省审批制度改革的“硬骨头”,是自我加压、主动出击的,得到了中央、国务院法制办等部委的大力支持。根据我省的规划,在试点地区设立行政审批局,不增加新的机构,集中分散在多个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一章审批”,从源头上消除审批部门过多、相互重叠的弊端,逐步实现行政审批的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审批效率,降低群众和企业的机构交易成本。按照“审管分离”的原则,原审批部门不再行使审批权,重点加强事后监管,与“共建”中“宽进严管”的市场监管模式相结合。

江西省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

省委、省政府要求试点地区实施集约高效的审批流程,建立协调的监管体系,确保权力下放与有效监管的无缝衔接;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支持改革试点,不仅要在探索中形成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还要善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为全省深化“配送服务”改革提供可以推广和复制的经验。(记者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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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江西省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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