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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记者从河北省农业厅了解到,京津冀农业部门近日签署了京津冀农产品质量安全合作监管框架协议。三方同意京津冀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的相互认可,建立检测信息共享机制。

新华社记者白明山

记者从河北省农业厅了解到,北京、天津、河北农业部门近日签署了京津冀农产品质量安全合作监管框架协议。三方同意京津冀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的相互认可,建立检测信息共享机制。

三地统一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参数、检验方法和判断依据。加强检测技术的培训和交流,实施本地区农产品检测机构的能力比对和能力验证,实现检测机构检测结果的互认。对主要风险点进行联合检查,并在区域内不同地方进行互检。定期交流共享农产品质量检验信息,及时召开风险预警监测会议,共同分析风险预警情况,及时统一发布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京津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互认、信息共享机制

三地成立京津冀农业安全协同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实施京津冀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一体化协同监管相关事宜,研究部署协同监管的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协调解决合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整治行动。三地将联合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添加和使用禁用的农兽药、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私宰和滥用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建立跨地区重大案件联合侦查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合作。京津冀将建立区域快速应对和协调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合作机制,及时组织联合应急演练,提高三地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联动能力和应急能力。(结束)

标题:京津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互认、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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