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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充分发挥数据价值,提高管理水平,实现从高速增长到高质量发展的转变。

指南的主要内容包括:首先,定义了数据治理结构。《准则》要求确保充分分配数据治理资源,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分工,并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首席数据官。明确牵头部门和业务部门的职责,对岗位设置、团队建设和数据文化建设提出要求。

二是提高数据管理和数据质量及效率。提出数据管理的主要要求,明确提出建立自我评估机制,建立问责和激励机制,确保数据管理的高效运行。全面强化数据质量要求,建立数据质量控制机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连续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准则》还规定监管数据应纳入数据治理范围,并在相关条款中提出了具体要求。

银保监会:监管数据应纳入数据治理范畴

三是明确全面实现数据价值的主要要求。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数据应用嵌入业务运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全过程,有效捕捉风险,优化业务流程,实现数据驱动的银行业发展。突出数据聚合能力建设和新产品评估的要求,有效评估和处理重大收购和资产剥离对数据治理能力的影响。

第四,加强监管。规定了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责、方法和要求。要求数据治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整改计划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或与公司治理评估和监管评级挂钩;也可以依法采取其他相应的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

银监会表示,《指引》的发布和实施将有助于推动银行业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拓展新业务,挖掘新动能,提升服务能力,提高经营管理质量和效率。

标题:银保监会:监管数据应纳入数据治理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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