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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市场秩序司3日报告,商务部办公厅近日发布了《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指南(试行)》。本指南是在肉类和蔬菜等重要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前期试点示范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对重要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的实质性推进。重要产品包括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类型。

重要的产品可追溯性管理平台将动态监控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关键控制点,并支持异常情况的自动预警和提示功能。对产品质量安全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控制点的数据提交数量、控制点符合率、质量安全预警统计等。

指南规定,重要产品的可追溯系统应实施分级监控和评估机制。省级平台建成后,58个肉类蔬菜流通追溯试点城市和18个肉类蔬菜中药材流通追溯试点省市将与省级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连接。

指南建议鼓励采用云平台架构,充分利用政府云现有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地方电子政务网络、业务云、业务大数据等重要产品及相关电子政务项目的可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整合电子政务各种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防止形成新的“信息孤岛”,有效降低平台建设和运营成本。(王文博)

责任人:王瑞静

标题:商务部发布文件推进重要产品追溯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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