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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仅要针对个人,还要针对群体。不仅外部安全应该得到保护,心理健康也应该得到保护。不仅是为了现在,也是为了未来 如何更好地维护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据媒体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增设第九检察院,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这一措施,连同正在进行深入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望更好地适应时代特点,为保护未成年人筑起一道法律屏障。

用司法之手保护未成年人(人民意见)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未成年人保护的理念不断深化。不久前发表的《中国改革开放40年人权事业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特别列举了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权利,显示了儿童保护方面的成就。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而言,早在1986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就组建了全国第一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队伍”,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业化发展。今天,“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司法理念早已深入人心,并已在刑事、民事、行政和诉讼全过程等各个领域得到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网络越来越密集。

用司法之手保护未成年人(人民意见)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儿童利益最大化”的理解也在加深。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仅要保护他们的外部安全,还要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近年来,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在校园欺凌事件和未成年人被侵犯案件中尤为突出。笔者从基层检察院的调查中了解到,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比较少,一些地方的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学生数量急剧下降。与此同时,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呈上升趋势,并表现出一定程度的隐蔽性,这使得一些未成年人在受到侵害后难以被发现或走出心理阴影,从而给未成年人的保护带来一定的挑战。在司法实践中,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等地检察机关建立了检察官与医生合作的“一站式”办案协助模式,在办案的同时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干预、身体检查等支持,促进了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

用司法之手保护未成年人(人民意见)

对于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我们也应该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通过适当的司法手段进行干预和救助。在一些青少年犯罪的案例中,公众的震惊和愤怒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也应该注意到,这些犯罪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果及时主动地进行心理干预,也许可以防患于未然。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要坚持精耕细作,完善和完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格筛查机制,推进对犯罪未成年人的准确对待和个性化援助教育。在某种程度上,惩罚只是对那些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一种手段。如何通过教育和心理咨询使他们康复,以及如何通过矫正使他们顺利重返社会是根本目标。从未成年人不同于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特殊需求出发,及时提供心理咨询和矫正教育,帮助他们健康成长,促使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进而正常融入社会生活。

用司法之手保护未成年人(人民意见)

儿童和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社会要理解、尊重、关心和服务儿童青少年,为儿童青少年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我们不仅要针对个人,还要针对群体。不仅外部安全应该得到保护,心理健康也应该得到保护。不仅是为了现在,也是为了未来。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全社会的参与。除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外,还需要通过相应的社会组织及时填补空缺,共同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让儿童和青少年更好地成长。(杨成)

用司法之手保护未成年人(人民意见)

人民日报(2018年12月24日,05)

职责:张嘉诚

标题:用司法之手保护未成年人(人民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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