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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了《新皇冠肺炎疫情影响无监护儿童救助保护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新皇冠肺炎疫情影响无监护儿童(以下简称“无监护儿童”)的进一步救助保护进行了部署。

该计划明确指出,失去监护权的儿童包括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确认感染、疑似感染或需要隔离观察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因防疫和防疫工作需要及其他流行病影响而无法充分履行监护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

“计划”要求各地及时报告任何失踪儿童的监护情况。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协调儿童监督员、儿童主任、基层妇联执行委员会、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力量,结合疫情防控调查,对村(社区)儿童监测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在对被监护对象进行诊断、治疗或者需要隔离进行医学观察时,应当首先询问被监护对象的情况。如有儿童监护缺失,应及时通知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单位或同级民政部门。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疫情影响暂时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在第一时间主动报告情况。各地要设立儿童救助和保护热线,充分发挥“12338”妇女维权热线的作用。其他个人或组织发现监护失踪儿童时,应及时向儿童实际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新皇冠肺炎患儿的抢救与保护

该“计划”要求各地实施不同类别的政策,并实施监护和照料措施。对于无监护人的儿童,由村(居)民委员会临时照顾。如果确实有困难,县民政部门将承担临时监护的责任。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应被安置在当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测。对于确诊或疑似病例,应优先安排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对受托监护并指定专人监护的儿童,要进行一体化工作,并对儿童监护情况进行家访或电话随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治愈出院或者隔离结束后,应当在提供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明或者相关健康医学证明的前提下,及时将儿童带回监护。

新皇冠肺炎患儿的抢救与保护

“计划”要求各地加强对贫困儿童和家庭的援助。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符合孤儿或事实上无人陪伴儿童身份认定条件的无监护儿童应及时纳入相应的保护范围。对于因疫情影响而生活困难的儿童和家庭,应按照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援助或生活津贴等社会援助政策。卫生部门应引导医疗机构为儿童医疗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确诊或疑似感染儿童在第一时间被送往指定医疗机构治疗。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加强对在家失学的学龄儿童的监督、指导和服务,确保“停课和继续学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积极参与线索应对、临时护理、服务转诊、案件跟踪、资源链接等服务,对失踪儿童进行监测。

新皇冠肺炎患儿的抢救与保护

《规划》强调,各地要把救助和保护失管儿童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完善工作计划,细化制度和措施,加强组织保障,加强资金保障,增加政府购买服务,切实加强对失管儿童的救助和保护,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人民日报》(2002年版,2020年3月16日)

(原标题:新皇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无监护儿童的救助与保护)

责任:张静文

标题:新皇冠肺炎患儿的抢救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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