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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试图回答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如何有效解决产能过剩?面对这个难题,各省纷纷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今年要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事实上,自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削减产能作为今年结构改革的首要任务以来,地方行动已经启动,一个又一个“僵尸企业”已经被认定。最近,广东、重庆、贵州、青海等省相继出台了去产能行动计划,处置“僵尸企业”的政策也逐渐明朗。

经过梳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资产处置和员工安置是各地“僵尸企业”处置政策的核心。然而,“僵尸企业”的具体认定标准和清理力度因地而异,反映了不同省份“僵尸企业”的存量、分布、经济基础和产业结构的差异。

因地制宜识别“僵尸企业”

这一次,生产能力降低了,枪口对准了“僵尸企业”。

最近,几个省发布了削减能力的行动计划。其中,广东提出产能淘汰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处置“僵尸企业”是化解产能过剩的“牛鼻子”。

河北、甘肃等地也持类似态度。3月3日,青海启动了供应方结构改革行动计划,随即关闭了首批18家“僵尸企业”。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金山在接受《21世纪经济导报》采访时表示,“僵尸企业”占据了大量资源和市场,不仅拖累了当地经济增长,还阻碍了经济转型升级,因此清理整顿势在必行。

要处置“僵尸企业”,前提是识别。国务院前一次常务会议提出,对不符合国家能源消耗、环境保护、质量安全等标准,长期亏损的产能过剩企业,应当关闭、转让或者剥离重组;亏损超过三年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应当进行“清算”。

上述要求也是各地“僵尸企业”认定标准的依据。大多数省份都将连续亏损列为三年以上,依靠政府补贴或银行展期贷款维持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率超过85%作为核心指标。

然而,尽管总的方向相同,每个省仍然有自己的重点。广东的“僵尸企业”认定标准还包括:连续三年以上拖欠工资、税收、利息和欠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停产半年以上或半停产一年以上等相关指标。

重庆建议将长期无业务的“空壳牌公司”纳入处置范围。青海的指标还包括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连续三年为负;产能利用率低于50%。

事实上,“僵尸企业”的情况因地而异。据公开数据显示,广东国有“僵尸企业”中,今年将清理2333家关闭企业,1052家国有特殊困难企业两年内基本摆脱困境。安徽有1040多家“特困户”企业需要解决产能过剩问题,如钢铁和煤炭;目前,甘肃有113家特困工业企业,负债总额1569亿元。

中山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高级研究员、CUHK咨询公司国有企业改革专业成员黄斌权分析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广东、上海等发达地区存在大量“僵尸企业”,这与它们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先行者不无关系。当时,由于政策不到位、结构调整不规范等因素,一些历史问题仍未解决。

黄宾泉还分析说,虽然发达省份面临着较大的处置任务,但它们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空规模较大,负担不太重,也更有能力盘活和优化存量。相反,一些资源型省份的处置任务非常艰巨,因为这些省份的“僵尸企业”涉及面广,自身经济难以支撑,结构调整压力也很大。

完善企业的退出渠道

各地“僵尸企业”处置政策的核心是处置资产和安置员工。

在资产处置方面,中央政府已明确表示“更多的并购,更少的破产清算”,这反映在地方政策上。事实上,无论采用何种处置方式,关键是要为“僵尸企业”建立一个顺畅的退出和转化渠道。

例如,广东提出完善市场机制,促进企业规范退出,将探索设立广东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力量,创新处置“僵尸企业”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金融支持。

其中,妥善安置员工是确保“僵尸企业”顺利清算的关键前提。

目前,大部分省份还没有公布具体的员工安置数据,相应的政策也没有细化。刘金山认为,政府应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提供制度预期和保障,推动产能削减和“僵尸企业”清算。

广东的做法之一是优先将“僵尸企业”下岗职工纳入就业和创业支持范围,并按照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补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援助等政策,支持自主创业带动就业。

江苏建议,对兼并重组、产能解散的企业,企业及其职工上一年度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定就业补贴,可用于职工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费用。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已公布的本地员工安置政策一般包括:内部安置、外部调动、内部退休和公益性岗位“扶底”。然而,这些政策仍不详细。

在两次全国人大会议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许表示,绝不会出现第二波裁员以解决产能过剩的问题。他说:“我们必须对就业有信心,中国的经济发展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标题:地方“去产能”路线图初现 僵尸企业认定标准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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