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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推进互联网+智能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2015年政府提出的互联网+能源版正式启动。

根据《意见》的解读,“互联网+智能能源”是能源互联网,具体来说是互联网与能源生产、传输、储存、消费和能源市场深度融合的一种能源产业发展新形式。它的主要特点是设备智能化、多能源合作、信息对称、供需分散、系统扁平化和交易公开化。

根据《意见》,能源互联网的发展将分阶段推进,先行试点示范,后续推广应用。提高新能源的比例和效率是能源互联网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能源互联网分两步走

根据《意见》的部署,2016年至2018年是能源互联网发展的第一阶段。具体来说,从2016年到2018年,我们将重点推进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要建设一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试点示范项目。

在技术方面,现阶段要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和核心设备,初步建立能源互联网市场机制和体系,初步建立能源互联网技术标准体系,催生一批能源金融、第三方综合能源服务等新兴业态,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新兴市场主体。

最重要的是,在现阶段,我们应该探索一些可持续和可扩展的发展模式,积累一些重要的改革试点经验。

在试点实施方面,重点推进现代互联网技术与能源系统的全面深度融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和企业先行试点。要根据行业情况,开展各类能源互联网应用试点示范,深入探索技术创新、运行模式、发展形式和体制机制,总结积累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为能源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阶段是从2019年到2025年。现阶段,将努力发展多元化、规模化的能源互联网,初步形成能源互联网产业体系,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

现阶段,具体包括建立相对完整的能源互联网市场机制和体系,形成相对完整的技术和标准体系,推进国际化,形成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生态环境,显著提高综合能效,显著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取得积极进展,公众参与度大幅提高,有力支持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能源情报将进一步加速

此前,在《意见》的讨论阶段,能源互联网的定义主要集中在电力领域,认为能源互联网是基于电力的互联互通。正式发布的《意见》弱化了能源互联网中某一领域的作用,强调互联网与能源生产、传输、储存、消费和能源市场深度融合后的能源产业发展新形式。

然而,在具体建设中,电网仍然是基础。《意见》提出建设以智能电网为基础的综合能源网,与热管网、天然气管网、交通运输网等各类网络互联,多种能源形式协调转化,集中与分散能源协调运行。

与此同时,我们应该促进能源、信息和通信基础设施的深度整合。能源互联网是能源流和信息流的融合,是大势所趋。能源互联网应利用互联网技术,如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使能源行业联网,并赋予能源新的数据属性。

可以预见,在这样的背景下,传统的软件公司、硬件公司和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都将在行业中布局。在具体的推广措施中,它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相当有帮助。

此外,《意见》还建议生产方鼓励建设智能风电场、智能光伏电站等设施和基于互联网的智能运营云平台,实现可再生能源的智能生产。此外,应建立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的准入设施和支持系统,如计量、交易和结算。总之,根据《意见》,到2025年,中国将初步建成“互联网+智能能源”产业体系。

标题:2025年我国将初步建成智慧能源产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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