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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扶贫开发和支持革命老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编制和实施“十三五”规划和专项规划时,要优先考虑革命老区的重大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是做好《指导意见》的落实工作。一是抓紧研究制定《指导意见》中重要政策措施的分工;二是推进《指导意见》的实施与“十三五”规划的紧密结合。在“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中,重点发展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和旧区重大改革试点;在交通、水利、能源、教育、卫生“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我们将积极帮助旧区规划一批关系长远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重大项目,并重点推进;三是实施振兴和发展革命老区行动计划。以陕甘宁、赣闽粤、左右江、大别山、川陕等革命老区为重点,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扶贫开发和产业发展等领域启动了一批标志性工程。对有建设条件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尽快推进建设。坚持包容与优惠相结合,加强政策协调和支持,为重点旧区振兴发展注入活力;第四,建立和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标题:发改委:重点支持老区重大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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