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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时代,电子数据已经成为传递信息和记录事实的重要载体。随着证据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电子数据在证明纠纷或司法案件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事实上,电子数据是以数字形式存储、处理和传输的。如果保存不当,很容易被篡改和删除,导致地方法院在审理涉及电子数据的相关案件时,总是对其客观真实性充满怀疑。

然而,有许多新的法律纠纷依附于互联网。为了促进电子数据的发展,如何确认电子数据的客观真实性成为关键。

电子证据存储系统保证了电子数据的安全性

面对这一问题,联合国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推出了电子证据存储系统。据报道,该系统解决了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相关性问题,并使每一个电子数据都合理和有根据。

中景执行副总经理任表示,我们已经构建了一个基于网络数据中心的云平台,该平台配备了专为数据中心设计的大容量存储设备蓝光光盘库(Blu-ray Disc Library),存储寿命为50年。与传统媒体相比,蓝光光盘库具有容量大、易存储、省电/省电、节能环保的特点,可节约成本40%以上。

另外,蓝光光盘库中存储的电子数据在传输过程中通过多种加密手段,具有只读和不可重写的特点,因此数据不会被篡改或删除,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电子数据的安全性。

确保电子数据的整个生命周期真实可靠

仅此还不能完全证明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业务负责人威廉坦言,在互联网时代,传统的物证形式开始发生变化,特别是在国家检察系统信息化、无纸化办公之后,很多证据流入信息系统,其有效性可以得到保证,但真实性难以控制,这是信息系统自身缺陷造成的问题。

因此,为了在特定的案例场景中保持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必要将电子数据的取证规范和标准摆在彼此面前,并识别电子数据的整个生命周期。

威廉表示,国鑫电子数据生命周期解决方案预先对整个场景中的业务数据进行风险评估,确认系统中关键数据的证据有效性,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在此过程中,司法鉴定中心对业务中生成的关键数据进行认证,实时修正证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诉讼或纠纷发生后迅速提供解决方案。事后,评估中心根据事先对信息系统的评估和实时核查结果,可以发布最清晰的评估结论,全方位保证电子数据的客观真实性,对解决取证手段有限、证据效力低、出具证明不方便等问题起到了有效的作用。

中经名气:摆脱电子数据真伪困扰确保全生命周期真实可靠

电子数据有着广阔的前景,而任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在证据条款中增加了电子数据,这意味着电子证据已被法律认可并获得法律地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都可以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证据作为证明。

然而,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认为电子数据只是一种载体,其真实性、合法性和获取过程无法界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刘墉说,事情的发展有两个方面。电子证据的出示符合社会发展趋势,体现了法律与时代的紧密结合,有利于保障法律的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今,电子数据正如火如荼地发展着,前途光明。刘墉告诉作者:我们不能靠自己来推动它的发展。以我们的最高检查为例,我们也有自己的团队,常规问题可以解决,但新技术如区块链和电子签名的识别需要与社会监督机构、研究机构和大型企业合作。

作为国家信息中心认可的云计算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商和数据中心网络服务提供商,郝明中景在数据存储方面具有先天优势,尤其是在安全性和可靠性方面,是法院、检察院等机构首选的合作企业。任透露,此次推出的电子证据保存和存储系统的核心是国家信息中心的电子证据生命周期认证平台。通过事前法律风险评估和事后电子数据认证,确保电子证据的收集、传输和保存符合司法程序,使存储在蓝光光盘库中的电子证据能够获得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结论明确的司法鉴定意见和以蓝光光盘为载体的数据光盘。目前,河南省高级法院和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将该系统投入试运行。

中经名气:摆脱电子数据真伪困扰确保全生命周期真实可靠

电子数据作为一种新的证据形式,与传统证据相比有其特殊性。由于缺乏司法实践,立法和司法解释都没有给出具体的证据适用规则。无论对于司法工作者还是企业来说,保证电子证据的有效性都显得尤为重要,但是从目前的行业发展来看,任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标题:中经名气:摆脱电子数据真伪困扰确保全生命周期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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