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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曹报道近日,湖南省政府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长沙分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银监局、省证监局、省保监局等8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进一步支持供给侧结构改革、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供政策支持。本意见包含5类14项内容。

意见认为,要逐步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绿色转型,培育绿色金融地方服务主体,巩固绿色金融基础设施,提高金融支持的准确性。

意见呼吁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优化信贷结构和产品,拓宽绿色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绿色投资,积极为循环经济、绿色制造、清洁能源和污染防治提供金融服务;鼓励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以国家绿色产业政策为导向,以绿色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专业担保公司为经营主体,以商业银行网络为基础,引导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和促进绿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湖南出台 促进绿色金融发展 实施意见

意见呼吁有效推进实体经济关键领域的绿色发展。支持行业提高绿色发展水平,发展绿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多渠道融资培育和壮大低碳企业。推进绿色农业发展,支持农村水利工程、生产污水处理、宜居村庄、“美丽林场”、集中供水和电网改造升级等农业项目建设。推进绿色城镇建设。完善金融支农服务组织体系,以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为重点,加大对绿色城镇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建立绿色城镇金融改革机制,支持循环经济示范城市、近零碳排放区、国家公园循环转型、国家主体功能区等示范项目,实现集约化、高效化、绿色化发展。

湖南出台 促进绿色金融发展 实施意见

意见强调,要全面构建绿色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加强环保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商业银行、投资机构、担保公司和第三方中介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充分发挥绿色保险市场化风险转移、社会互助、金融融资和社会治理的独特优势,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增强省、市、县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对项目环境效益和成本的量化分析能力以及项目担保和再担保能力,合理分担绿色信贷风险。

湖南出台 促进绿色金融发展 实施意见

对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政策支持机制做出安排的意见。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激励作用,加快建设循环产业、循环农业和循环服务业的循环经济体系和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融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更多资金投向环保、节能、清洁交通等产业。同时,精准对接芙蓉人才计划大力引进绿色金融高端人才和兼具环保技术和财务管理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实施重点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培养和使用计划。加强宣传和培训,普及绿色金融知识。

标题:湖南出台 促进绿色金融发展 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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