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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在保持积极财政政策取向不变的前提下,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将是明年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地方违法债务的频繁发生有其历史原因."万博研究院新供给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刘哲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些地方政府资金来源过于单一,同时政治政绩压力较大,存在财力与保增长任务不匹配的情况。从风险角度来看,地方政府负债率需要一个软着陆过程。

刘哲建议,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要严格控制非法借贷,另一方面要逐步改变过度依赖借贷的局面,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孵化作用,增强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理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快依法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机制,基本形成了覆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各个环节的“闭环”风险防控体系。通过持续规范管理,截至2016年底,国家法定限额内的政府债务余额为27.33万亿元,债务比率(债务余额/gdp)为36.7%,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水平;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5.32万亿元,债务比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为80.5%,低于100%-120%的国际警戒线。

财政部拟六举措围堵地方违规举债

据《证券日报》记者报道,为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财政部明确了下一步地方债务监管思路,将采取六项措施坚决制止乱借:一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加,控制新项目融资的金融“闸门”。加强对中央企业债务融资的控制,禁止地方政府变相非法借贷;二是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坚持中央政府不帮助的原则,坚决消除地方政府认为中央政府会“买单”的“幻觉”,坚决消除金融机构认为政府会垫底的“幻觉”;三是为地方政府规范债务融资打开“大门”;四是稳步推进融资平台公司的市场化转型;五是完善监督问责机制,研究出台地方债务终身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查处问责违法行为;第六,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标题:财政部拟六举措围堵地方违规举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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