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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5日至27日,中国将在北京举办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峰会论坛。自首届峰会以来,在此次峰会期间,各国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达成了一系列合作共识、重要举措和实际成果。作为东道国,中国对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成果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形成了第二届峰会成果清单。该清单包括6类283个项目,包括中国发起的倡议或合作倡议、峰会论坛期间或前夕签署的多边双边合作文件、峰会论坛框架下建立的多边合作平台、投资项目和项目清单、融资项目以及国内外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展的合作项目。

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峰会成果清单

一、中国发起的倡议或合作倡议

(1)发布“建设一带一路”倡议:进展、贡献和前景。

(2)发布“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峰会论坛咨询委员会政策建议报告。

(3)中国与有关国家、国际组织和工商界、学术界代表共同发起了“清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

(4)中国政府将落实便利“一带一路”人员出入境的安排。

(5)中国将发展丝绸之路主题债券,以便利国内外实体利用债券市场融资支持“一带一路”倡议。

(6)国家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继续为“一带一路”设立专项贷款。

(7)中国科技部和相关国家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联合发布了《创新之路》合作倡议。

(8)中国政府将继续实施“绿色丝绸之路信使计划”,并在未来三年为共同建设“一带一路”的国家环保部门官员提供1500个培训名额。“一带一路”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平台网站正式上线。中国生态环境部成立“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转让中心。

(9)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和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联合发起了“一带一路”绿色照明倡议,并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和能源基金会联合发起了“一带一路”绿色高效制冷倡议。

(10)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与共同建设“一带一路”的国家共同改善债务管理,以促进可持续融资和实现可持续和包容性增长。

(11)中国海关总署已启动建立“一带一路”海关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与智利、巴基斯坦、新加坡、格鲁吉亚等国建立电子原产地网络,共享项目信息和数据。

(12)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起建立“一带一路”,共同构建国家标准信息平台,加强与相关国家标准信息的交流和共享。

(13)中国政府继续实施“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计划,增加硕士和博士学位奖学金名额。

(14)中国科学院宣布实施“一带一路”硕士奖学金计划。

(15)中国将开展“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发展经验交流项目,邀请“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1万名政党、政治组织、政治领导人和智库、学者、社会组织及其他党派代表在未来5年内来华交流。

(16)中国科技部宣布实施“一带一路”创新人才交流项目,将支持中国和其他“一带一路”国家5000人共同建设国家人才,在未来五年开展创新交流与合作。

(17)中国将与共建“一带一路”的国家共同实施“一带一路”图书馆合作项目和“一带一路”版权贸易合作计划。

(十八)中国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共同发起并建立了“丝绸之路青年学者资助计划”项目。

(19)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一带一路”路线沿线国家联合发起了“关爱儿童、共享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合作倡议。

(20)中国红十字会继续推进巴基斯坦中巴应急走廊项目。

(21)中国将与相关国家共同实施《一带一路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

(22)中国工商银行首次发行“一带一路”银行间常态化合作机制(BRBR)绿色债券,并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法国东欧银行、日本瑞穗银行等BRBR机制相关成员共同发布“一带一路”绿色金融指数。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绿色金融合作。

(23)中国国家汉办举办“一带一路”夏令营,为年轻的中国学生搭建“中国桥”。

(24)中国将启动首个“一带一路”法律合作培训项目,与世界银行联合举办廉洁合规企业管理培训班,举办“一带一路”国家反腐败培训班。

(25)中国财政部下属的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将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研究所、亚洲开发银行、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机构联合启动中国中亚会计精英交流项目。

(26)中国将于2019年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并在博览会期间举办全球电子商务峰会论坛。

二。峰会期间或之前签署的多边合作文件

(1)中国政府与赤道几内亚、利比里亚、卢森堡、牙买加、秘鲁、意大利、巴巴多斯、塞浦路斯、也门等国政府签署了建设“一带一路”的谅解备忘录。

(2)中国政府与塞尔维亚、吉布提、蒙古、莫桑比克、埃塞俄比亚、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国政府以及非洲联盟、人居署和联合国非洲经济委员会签署了合作计划或行动计划,共同建设“一带一路”。

(3)中国政府将与哈萨克斯坦政府签署《中哈产能和投资合作计划》。

(4)中国政府与肯尼亚、瑞典和智利政府签署了税收协定和议定书。

(5)中国政府与巴基斯坦、利比里亚、尼泊尔、格鲁吉亚、白俄罗斯、亚美尼亚、沙特阿拉伯、老挝、哈萨克斯坦等国政府签署了交通领域的合作文件。

(6)中国政府与老挝、保加利亚、拉脱维亚、萨尔瓦多和巴拿马政府签署了科技创新合作协议,并与以色列政府签署了创新合作行动计划。

(7)中国政府与尼日尔、巴基斯坦、纳米比亚、尼日利亚、毛里求斯和几内亚政府签署了文化交流与合作文件,并将与尼泊尔和罗马尼亚政府签署关于防止盗窃、抢劫和非法出入境文化财产的合作文件。

(8)中国外交部和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签署了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谅解备忘录。

(9)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匈牙利外交和对外经济部签署了关于在“一带一路”双边合作计划框架下共同建立中匈合作促进中心的谅解备忘录,并与匈牙利创新技术部签署了关于“数字丝绸之路”合作的双边行动计划。

(10)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老挝规划和投资部签署了中老经济走廊合作文件,缅甸规划和财政部签署了中缅经济走廊合作计划,印度尼西亚海洋事务和协调部签署了建设区域综合经济走廊合作计划。

(11)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奥地利数字和经济事务部、瑞士财政部、经济教育和科学研究部签署了关于发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与新加坡贸易和工业部签署了关于加强第三方市场合作实施框架的谅解备忘录。

(12)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欧盟委员会发表了关于发展中欧铁路综合运输走廊研究的联合声明。

(13)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希腊经济发展部签署了中国和希腊在重要领域的三年合作计划(2020 -2022年)。

(14)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与德国西门子公司签署了关于加强建设“一带一路”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15)中国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与孟加拉国农业部、柬埔寨农业、林业和渔业部、缅甸农业部、尼泊尔农业部、巴基斯坦粮食和农业部、菲律宾农业部、泰国农业部、斯里兰卡农业部和越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共同发布了一份意向声明,旨在促进“一带一路”合作,推动建立农药产品质量标准。

(16)中国、白俄罗斯、德国、哈萨克斯坦、蒙古、波兰和俄罗斯签署了《中欧列车运输联合工作组议事规则》。

(17)中国交通运输部和国际劳工组织签署了《关于通过“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合作促进有效实施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谅解备忘录》。中国国家邮政局与伊朗邮政局、匈牙利国际发展部和巴基斯坦邮政局签署了关于加强邮政和快递合作以应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谅解备忘录。

(十八)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签署了《一带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谅解备忘录》。

(十九)中国应急管理部与国际劳工组织签署了《一带一路框架下安全生产领域南南合作谅解备忘录》。

(20)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与菲律宾和泰国的反腐败机构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

(21)中国人民银行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签署了关于加强第三方市场投融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22)中国商务部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埃塞俄比亚和斯里兰卡签署了可再生能源三方合作项目协议,与越南工业和贸易部签署了关于建立贸易便利化工作组的谅解备忘录,与捷克工业和贸易部签署了关于相互建立贸易促进机构的谅解备忘录,并与智利外交部签署了关于建立贸易救济合作机制的谅解备忘录。

(23)中国商务部与缅甸投资和对外经济关系部签署了《中缅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编制谅解备忘录》,并与越南工业和贸易部签署了《2019-2023年合作计划谅解备忘录》。

(24)中国财政部、日本财政部、日本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督委员会、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签署审计监督合作文件,加强跨境审计监督合作。

(2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亚美尼亚中央银行、塞尔维亚国家银行、格鲁吉亚国家银行、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金融服务机构、毛里求斯银行、马来西亚纳闽金融服务机构等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26)中国科技部与奥地利交通、创新和技术部、日本国家文化科学部、墨西哥能源部、以色列外交部国际合作署、希腊教育、研究和宗教部、新西兰商业、创新和就业部签署了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文件,乌兹别克斯坦科技部、乌拉圭教育和文化部、南非科技部、 以色列科学技术部、马耳他科学技术委员会、印度尼西亚研究技术和高等教育部

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峰会成果清单

(27)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匈牙利创新技术部、巴西科学、技术、创新和通信部、智利交通运输部和卢旺达信息通信技术和创新部签署了工业和信息通信领域的合作文件。

(28)中国海关总署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和柬埔寨海关总署签署了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文件,并与俄罗斯海关总署、哈萨克斯坦财政部、白俄罗斯国家海关委员会和蒙古海关总署签署了“认证经营者”(AEO)相互承认与合作的相关文件。

(29)中国国家能源局、芬兰经济事务和就业部和保加利亚能源部签署了能源领域的合作文件。

(30)中国国家航天局和联合国外交部签署了关于“一带一路”信息走廊合作意向的声明。

(31)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安哥拉财政部和白俄罗斯财政部签署了信贷合作协议文件。

(32)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际电信联盟签署了一份关于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加强数字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以促进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33)中国进出口银行、瑞穗银行、渣打银行等同业已签署“一带一路”项下的第三方市场合作协议。

(34)中国水利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签署了一份关于合作促进小水电国际标准的谅解备忘录。

(35)《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与沙特阿拉伯国家标准化组织签署技术合作协议行动计划》(2019-2021年)。中俄民用航空器标准协调工作组共同签署了《中俄民用航空器标准互认目录》。中国国家认证局已经与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和意大利农业机械化委员会签署了协议备忘录。

(36)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阿拉伯广播联盟签署了关于共同建设“一带一路”的合作框架协议。

(37)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丝绸之路国际智库网络54个国际成员和合作伙伴共同通过了《促进丝绸之路国际智库网络发展三年工作计划(2019-2021)》。

(38)非政府组织中国国际交流促进会将发起实施“丝绸之路家庭”倡议。在未来两年,它将促进沿线国家的社会组织建立500对伙伴关系,并在沿线发展中国家开展200个生计合作项目。

(39)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和西非旅游组织签署了一项合作框架协议。

(40)更新海上丝绸之路指数系统,发布16+1贸易指数(CCTI)和宁波港指数(宁波港指数)。

(四十一)中俄开展国际铁路运输“一单制”财务结算和融资规则试点。

(42)中国、联合国南南合作办公室和南南合作金融中心共同建立了“0+中国丝绸之路南南伙伴关系联盟”,并签署了合作协议。

三。在峰会论坛框架下建立多边合作平台

(1)中国、埃及、斯里兰卡、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拉脱维亚、斯洛文尼亚、比利时、西班牙、斐济、意大利、荷兰、丹麦、罗马尼亚、新加坡等13个国家,33个来自政府运输和海关机构、主要港口企业代表、港务局和码头经营人共同建立了“海上丝绸之路”港口合作机制,并发布了“宁波赫斯港口合作倡议”。

(2)中国与英、法、新、巴、阿联酋、中国香港等相关国家和地区的主要金融机构共同签署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

(3)中国财政部会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拉丁美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美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和世界银行集团建立了多边发展融资合作中心。

(4)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启动了“一带一路”创新发展平台建设项目,授权开发银行在该项目下以“一带一路”创新发展中心的名义实施。

(5)中国、俄罗斯、巴基斯坦、蒙古、老挝、尼泊尔、新西兰、沙特、叙利亚、越南等国家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共同建立了“一带一路”会计准则合作机制,启动了“一带一路”加强会计准则合作国家倡议。

(6)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与哈财政部国家税务委员会等相关国家(地区)税务机关举办首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签署《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谅解备忘录》,建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

(7)中国生态环境部与安哥拉、亚美尼亚、柬埔寨、古巴、爱沙尼亚、埃塞俄比亚、芬兰、冈比亚、危地马拉、伊朗、以色列、意大利、肯尼亚、老挝、马尔代夫、毛里求斯、蒙古、缅甸、尼日尔、巴基斯坦、俄罗斯、新加坡、斯洛伐克、多哥、阿联酋等25个国家环保部门以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等国际组织、研究机构和企业共同发起了“一带一路”国际绿色发展联盟。

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峰会成果清单

(8)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巴基斯坦知识产权组织、老挝科技部、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波兰专利局、匈牙利知识产权局、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和泰国商务部知识产权局等49家知识产权机构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务实合作的联合声明》。

(9)中国与阿尔及利亚、阿塞拜疆、阿富汗、玻利维亚、赤道几内亚、伊拉克、科威特、老挝、马耳他、缅甸、尼泊尔、尼日尔、巴基斯坦、苏丹、塔吉克斯坦、土耳其、委内瑞拉、冈比亚、佛得角、刚果(布隆迪)、蒙古、苏里南、汤加、柬埔寨、乍得、塞尔维亚、吉尔吉斯斯坦、匈牙利等28个国家建立了“一带一路”能源伙伴关系。

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峰会成果清单

(10)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和小城镇中心)和人居署、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城市和地方政府正在组织亚太地区、欧洲城市联盟、能源基金会和其他机构共同建立“一带一路”可持续城市联盟。

(11)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中国国际商会与欧盟、意大利、新加坡、俄罗斯、比利时、墨西哥、马来西亚、波兰、保加利亚、缅甸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商会和法律服务机构联合发起成立了一个预防和解决商业纠纷的国际组织。

(12)中国地震局与亚、蒙、俄、巴、哈、亚、非等13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共同建立了“一带一路”地震减灾合作机制。

(13)中国海关总署启动实施《海关-铁路运营商合作促进中欧银行安全和快速通关伙伴关系计划》(以下简称“关铁通”)。

(14)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建立中拉发展金融合作机制。

(15)中国国家教科文组织委员会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举办了“一带一路”青年创意与遗产论坛,并发布了“长沙倡议”。

(16)中国科学院与教科文组织、比利时皇家海外科学院、保加利亚科学院、智利大学、哈萨克斯坦科学院、吉尔吉斯科学院、奥克兰大学、巴基斯坦科学院、俄罗斯科学院、斯里兰卡佩拉德大学、泰国科学技术发展署、欧洲科学和艺术学院以及其他37个科研机构和国际组织共同建立了"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

(17)中国国家博物馆与俄罗斯、英国、意大利、阿塞拜疆、埃塞俄比亚等33个国家和地区的157家博物馆或研究所共同成立了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联盟,并签署了《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联盟展览合作框架协议》。

(十八)中国国家图书馆与蒙古、新加坡、文莱、塔吉克斯坦等26个国家和地区的图书馆联合成立了丝绸之路国际图书馆联盟,并采纳了丝绸之路国际图书馆联盟的成都倡议。

(十九)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与克罗地亚、保加利亚、摩洛哥、沙特阿拉伯等40个国家和地区的159个艺术节和机构共同成立了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联盟,并发布了《2018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联盟合作计划》。

(20)中物院股份有限公司与俄罗斯、欧盟、日本、菲律宾等37个国家和地区的106家剧院和文化机构联合成立了丝绸之路国际戏剧联盟,并通过了《丝绸之路国际戏剧联盟联合发展倡议》。

(21)中国美术馆与俄罗斯、韩国、希腊、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越南、斯里兰卡、乌克兰、立陶宛、保加利亚、孟加拉国、匈牙利、土耳其、摩尔多瓦、亚美尼亚和波兰等18个国家的21个美术馆和主要艺术机构建立了丝绸之路国际美术馆联盟。

(22)中国相关智库与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印尼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保加利亚“一带一路”国家联合会、非洲经济转型中心、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韩国“一带一路”研究所、俄罗斯瓦尔代俱乐部、美国哈佛大学阿什中心等智库共同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国际智库合作委员会。

(23)中国与相关国家(地区)的出版商、学术机构和专业组织共同成立了“一带一路”,共同组建了国家出版合作机构,并与相关国家共同成立了“一带一路”纪录片学术团体。《人民日报》和相关国家媒体共同打造“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评选“丝绸之路”国际传播奖。

(24)新华社和包括波兰通讯社、意大利克拉斯集团、俄罗斯国际文传电讯社和阿塞拜疆通讯社在内的32家通讯社共同建立了“一带一路”经济信息网。

(25)中国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启动了“一带一路”可持续投资促进中心项目,并在埃塞俄比亚和其他国家开展了试点项目。

(26)中国科学院启动了“丝绸之路环境项目”,与沿途各国的科学家合作,研究建设绿色丝绸之路的路径和计划。

(27)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合作建立的中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能力建设中心就共同加强“一带一路”国家货币当局的能力建设达成共识。4月中旬,双方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维也纳联合学院举办了首次联合培训班。中国工商银行在“一带一路”银行间正常化合作机制下,为“一带一路”国家成员机构开展了经济政策培训。中国银行举办“一带一路”国际金融交流与合作研讨会。

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峰会成果清单

四.投资项目和项目清单

(1)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哈萨克斯坦、埃及、莫桑比克、柬埔寨、老挝和菲律宾等国相关部门签署了能力和投资合作重点项目清单,并与乌干达相关部门签署了能力合作框架协议。

(2)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法国财政部签署了中法第三方市场合作示范名单(第三轮)。

(3)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捷克工业和贸易部签署了中捷合作优先项目清单(第二轮)。

(4)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缅甸计划与财政部签署中缅经济走廊早期收获项目清单。

(5)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泰国交通部和老挝公共工程和交通部签署了一份关于建设朗凯-万象铁路的合作备忘录。

(6)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马来西亚投资促进局签署了关于加强东海岸铁路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物流中心及沿线发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7)中国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向缅甸交通运输部提交了关于木街至曼德勒铁路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部分)。

(8)中国丝绸之路基金与沙特国际水电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美国国际金融公司、通用电气公司和新加坡余省控股集团建立了联合投资平台。

(9)中国丝绸之路基金与欧洲投资基金和法国投资机构试验基金成立了联合投资基金,参与KKR全球影响基金、华平金融基金和非洲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三个阶段。

(10)中国丝绸之路基金投资阿联酋迪拜光热电站、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交易所、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国际会展旅游项目、油气合作项目和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并与AIIB合作开展阿曼宽带公司贷款项目。

(11)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相关国家和企业联合推出新的双边基金,包括中美制造合作基金、中日工业合作基金、中意工业合作基金和中法工业合作基金。

(12)中国光大集团和相关国家金融机构联合发起设立“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基金。

(13)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欧洲物流资产、中东欧伙伴基金第五期、新加坡樟宜机场投资平台、通江大桥、越南南定电厂、亚太地区可再生能源项目。

(14)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与莫斯科交易所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协助哈萨克斯坦国家原子能工业公司完成伦敦证券交易所全球存托凭证的发行和上市。

(15)中国再保险集团和葡萄牙忠诚保险集团签署“一带一路”建设商业合作谅解备忘录。

(16)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科威特丝绸之城和布比延岛开发署签署了《丝绸之城和五岛开发建设磋商与合作谅解备忘录》。

(17)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地中海航运公司和法国巴黎银行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V.融资项目

(1)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柬埔寨、哈萨克斯坦、土耳其等国相关机构签署了公路、矿产和电力项目贷款协议,并与白俄罗斯银行、智利支钉银行和斯里兰卡人民银行签署了融资合作协议。

(2)中国中非发展基金与北汽福田汽车有限公司等机构签署了《福田非洲汽车投资协议》。

(3)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塞尔维亚财政部、柬埔寨经济财政部和哈萨克斯坦国家公路公司签署了公路项目贷款协议,与孟加拉国财政部签署了桥梁和管道项目贷款协议,与阿根廷财政部和几内亚经济财政部签署了电力项目贷款协议,与玻利维亚发展和规划部签署了钢铁项目贷款协议,与埃及运输部和尼日利亚财政部签署了铁路项目贷款协议,与卡塔尔哈利勒商业银行和巴拿马环球银行签署了流动性项目贷款协议

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峰会成果清单

(4)中国进出口银行和瑞士信贷合作为尼日利亚MTN电信项目提供银团贷款,并与韩国进出口银行、意大利外贸保险公司和法国贸易信用保险公司合作为莫桑比克液化天然气项目提供银团贷款。

六、中外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展合作项目

塞尔维亚中塞友好产业园项目、阿联酋中阿产能合作示范园区产业和科技合作项目、柬埔寨西港特区产业升级和社会发展合作项目、塔吉克斯坦中泰新四路塔吉克斯坦农业纺织产业园项目、塞内加尔高木尼举工业园二期项目、缅甸曼德勒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在阿联酋投资建设“一带一路”迪拜站物流贸易综合体项目,在新加坡、泰国等东南亚国家购买塔塔钢铁的工厂项目,在盘锦、辽宁、沙特建设精细化工和原材料项目,在巴基斯坦塔尔煤田1区投资煤电一体化项目,在塞尔维亚投资建设年产1362万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在尼泊尔新建年产150万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在印度尼西亚,开展了从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 (每年5万吨镍)的项目;沙特阿拉伯投资石化和化纤一体化项目;在肯尼亚,开展了健康医疗诊断一体化项目;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了中乌医疗城项目。

标题: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峰会成果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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