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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沙11月28日电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上午公开宣判了被告人彭玉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一审判决,认定彭玉华、李明哲均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彭玉华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李明哲被判处五年监禁,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彭玉华和李明哲在法庭上表示,他们将服从判决,不会上诉。

经审理,法院认定,2012年5月,被告彭玉华在湖南省长沙市成立了“两岸携手”qq群,以宣扬颠覆国家政权的理念和发展其成员。同年9月,被告人李明哲加入,并逐渐成为骨干成员。同年11月,彭玉华将“两岸携手”更名为“守望中国”。经过与李明哲等人的交流,彭毓华制定了近2万字的“梅花计划”,确立了建立政党、推翻国家现行政治体制的最终目标,提出了到2017年建立以网络为载体、覆盖全国、成员达到100万人的五级架构的阶段性目标。2012年11月23日至25日,彭玉华召集石、叶(均单独处理)等人在湖北武汉开会,确定了成员分工,彭玉华为执行经理,为执行副经理。2012年12月初,qq群“关注华南”成立,李明哲担任该群的管理员和所有者。2013年后,李明哲等人相继成立了多个qq群,最多拥有2000多名成员。彭玉华和李明哲撰写并转发文章、书籍、视频等。,通过qq群诋毁和攻击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煽动推翻国家现行的政治制度。两名被告利用他们创建的qq群设置了“旁观者”的主题,并组织该群成员大肆宣传社会热点事件。李明哲还多次去大陆城市,参加当地团体成员和其他人的集会,散布批评国家权力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他还通过qq空、“Facebook”和微信等社交网络平台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并明确表示他不反对“暴力革命”。

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宣判

自2013年下半年起,被告人彭玉华因与被告人李明哲等人发生冲突,逐渐淡出了《看中国》、《看华南》系列。2014年2月后,彭玉华停止了相关qq群的维护和管理,放弃了“梅花计划”的推广和实施。

法院认为,被告人彭玉华、李明哲以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建立非法组织,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计划、方法和步骤,攻击宪法确立的制度,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其行为均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公诉机关指控彭玉华、李明哲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罪名成立。根据彭玉华和李明哲在颠覆国家政权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彭玉华是罪魁祸首,李明哲是积极参与者。彭玉华、李明哲到庭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改,并可依法从轻处罚。彭玉华的中止犯罪行为应当依法减轻。根据彭玉华、李明哲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宣判

共有30名被告人的近亲属、NPC代表、CPPCC委员、媒体记者和各界代表出席了宣判。

新浪微博上“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官方账号播出了整个审判结果。

宣判后,应被告人彭玉华和李明哲家属的要求,法院安排两被告人分别会见其家属。

《人民日报》(2017年11月29日,第11版)

标题: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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