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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引导民营制造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制造业强国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等16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制造业强国战略实施的指导意见》。

针对近年来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长缓慢、活力弱的情况,《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和保障措施,以打破制约民间投资的体制性、体制性障碍,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制造业领域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培育和拓展新的动能,改造和提升传统产能,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和服务化方向发展。

《意见》提出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协调推进、公平共享”的四项基本原则。其中,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的作用,形成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和促进民间投资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

《意见》提出了推进民营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八大任务。一是增强创新发展能力;二是提高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水平;三是参与工业基础能力的提高;四是提高质量品牌水平;五是推进绿色制造升级;第六,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支持民营企业战略合作和并购,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重点领域投资主体多元化;七是推进服务转型;第八,鼓励国际化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支持企业“走出去”的金融产品,加强银行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境内外市场融资,支持“走出去”企业以境外资产或股权、采矿权作为抵押获得融资,提供政策、资金、金融等服务,促进民营企业稳步有序拓展国际新兴市场。

16部委联合发文推进制造强国战略

为了保证各项任务的落实,意见提出了五项保障措施,包括:一是完善制度供给,优化市场环境;二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完善投融资服务平台,培育和发展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各类民间资本,鼓励和引导服务制造业的金融创新,为制造业民营企业融资提供咨询和辅导;三是完善人才激励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四是加大财税支持,发挥引导作用;第五,规范产融结合,创新金融支持方式。

16部委联合发文推进制造强国战略

其中,第五项保障措施提到,继续实施的产融结合相关工作,完善产融信息对接合作平台,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推进银企对接和产融结合;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适合民营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建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商业银行为小微企业发行金融债券,加强小微企业间的信贷合作;引导发展和政策性金融机构落实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相关政策,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融资,为制造业民营企业产业链上下游提供金融服务,促进产业链相关企业协调发展;加快债券市场产品创新,支持创新型企业债券、可交换企业债券、可再生企业债券、绿色企业债券等企业信用债券的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产品融资;推动民营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建立健全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体系,继续完善新三板市场规则体系建设,扩大资本市场服务民营企业的覆盖面。

16部委联合发文推进制造强国战略

最后,《意见》提出,下一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共同推动形成有利于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和促进民间投资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

标题:16部委联合发文推进制造强国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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