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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记者杨毅)记者从中国期货协会(以下简称“临时协会”)获悉,临时协会今天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期货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临时协会将于2018年初组织首次年度综合压力测试,届时将发布相关通知。

据了解,为指导期货公司建立和完善压力测试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加强系统性风险防范,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相关自律规则,特制定本指引。

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比,期货公司尚未建立一套压力测试机制。根据《指引》的要求,期货公司应建立规范的压力测试机制,建立和完善压力测试体系和组织体系等。,从而保证压力测试的有效开展。期货公司应根据市场变化、业务规模、风险状况和监管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压力测试。

根据《指引》的相关规定,期货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压力测试,期货公司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向公司所在地证监局和中国期货业协会提交年度全面压力测试报告。此外,期货公司还应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随时进行压力测试,并按要求提交压力测试报告。期货公司应高度重视压力测试结果,并将压力测试结果作为公司经营决策的重要依据。

标题:中期协发布实施 《期货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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