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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毅○编者溥

纪律处分是证券交易所履行一线监管职责的重要起点。今年以来,面对复杂的市场形势和违法违规的新趋势,深圳证券交易所不断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威慑。据统计,2017年前8个月,深交所共做出63项纪律处分决定,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上升趋势。其中,非法减持、非法并购等四大违法行为受到严厉处罚。

经过多年的监管实践,深圳证券交易所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专门的业务纪律处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坚持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加强威慑和充分救济的基本原则,近年来在纪律处分公开透明方面也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与此同时,对违法行为的惩罚逐年增加。特别是2016年,纪律处分决定、纪律处分公司和责任人员数量明显高于上年,分别比2015年增长71%、73%和49%。2017年前8个月,与去年同期相比,纪律处分数量持续上升,共做出63项纪律处分决定,处理的违规类型包括信息披露违规、规范操作违规、证券交易违规等。

公开透明 精准出击 深交所严惩四类违规行为

具体来说,今年的学科工作有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严厉惩处非法减持。自2016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董事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和董事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规范相关股东和董事的减持行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坚决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减持的规定,严厉打击非法减持行为。2017年前8个月,共有10名违反中国证监会裁员规定的责任人受到公开谴责。此外,还查处了3起超比例降价和违反销售限制承诺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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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大对并购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近年来,深圳并购重组形势良好,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有效发挥了资本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然而,在M&A和重组中存在一些违规行为,引起了市场的极大关注。深交所集中力量打击市场关注度较高的违规行为,如闪烁重组、背信弃义、失信行为等,增强了监管的针对性。据统计,2017年前8个月,深交所共处理了6起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违规行为,包括重组目标财务报告不实、重组对手业绩不佳、重组对手承诺质押股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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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加强对债券发行人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威慑。2016年之前,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对象主要集中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随着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债券发行人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充分利用各种纪律措施来消除潜在风险。2017年前8个月,4家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且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债券发行人受到了通报批评,未能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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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继续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证券市场中扮演着“守门人”的角色,是防范非法活动的重要防线。然而,一些中介机构及其雇员未能保持职业谨慎,未能履行尽职尽责的职责,从而失去了他们作为守门人的应有角色。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加强对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2017年前8个月,共有1家会计师事务所(被公开谴责)、11名注册会计师(5名被公开谴责、6名被通报批评)和5名独立财务顾问发起的重大资产重组(被通报批评)受到处罚。其中,对会计师的处罚是自2012年以来最严厉的。从效果上看,违规行为得到了严肃处理,市场生态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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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分析师告诉记者,交易所从发现违规行为到做出惩戒决定的时间较短,惩戒行动的及时性很强,这充分体现了自律监管灵活高效的优势。另一方面,根据上级法律法规,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更加详细和严格,因此纪律处分涵盖了更广泛和更详细的市场主体违规行为。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深交所将继续坚持依法全面严格监管的理念,不断加强对违法主体的一线监管,不断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确保市场稳定运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标题:公开透明 精准出击 深交所严惩四类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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