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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专项行动,12个部门共同参与,11项具体任务,过去4个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打击……近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2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决定从2017年9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重点打击侵犯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对此,专家指出,这一特别行动可以说是外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一大举措。多部门联合行动,具体打击范围和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将产生强大冲击,进一步提升外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让世界看到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和成效。

严格打击“名牌”等五种行为

近年来,作为中国政府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的第一次专项行动,这一行动有许多有趣的地方。就具体内容而言,《规划》提出了11项工作任务,要求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恶意商标注册、“傍名牌”、互联网领域侵权盗版等五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进出口等关键环节监管。

鉴于外商投资企业在华反映的商业秘密保护问题,《规划》要求加强对商业秘密的行政保护,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依法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对于“傍名牌”等商标侵权行为,《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强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和涉外商标的保护,查处恶意抢注和“傍名牌”,严厉打击重大侵权假冒行为。

中国保护外企知识产权放大招 获得国际高度认可

“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这一特别行动是在这一大方向下,结合外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些具体情况而展开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通过及时揭露一些典型案例,这一行动将形成强大的震撼,并向世界展示中国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决心和成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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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结果得到了国际上的高度认可

事实上,随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不断加强,外国公司越来越认识到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性。

“近年来,一系列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文件和国家政策相继出台,这向我们展示了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也极大地增强了高通等外资企业继续在中国长期投资发展的决心。”高通公司高级副总裁马克·斯奈德(Mark Snyder)最近就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变化发表了评论。

立陶宛麦迪达律师事务所在东欧许多国家设有分支机构,目前已为40多家欧洲企业客户在中国申请商标权和专利权提供服务。该公司代表Margues Sarap表示,随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完善,在中国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欧洲公司越来越多。

商务部提供的一组数据从另一方面反映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成就:2001年,中国支付了19.4亿美元的知识产权使用费;2016年,这一数字达到240亿美元,年均增长18%;今年上半年,这一数字为143亿美元,比去年增长23%。

“由此可见,我们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给外国知识产权所有者带来了巨大的利益。如果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我们就付不起这么多钱。”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说。

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

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中国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100多年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之路,走过了30多年的历程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沈长宇说,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取得各方公认的巨大成就的同时,由于知识产权制度的短期建立、国内地区发展不平衡和新技术的出现,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面临着与发达国家同样的问题。例如,在某些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取证困难、周期长、成本高、报酬低等。,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并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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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中国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此次专项行动为例,规划要求各地区、各相关成员单位在2017年12月31日前,对此次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向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专项工作报告。国家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事实上,除了国内工作稳步推进之外,中国还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并与许多国家建立了知识产权合作关系,做出了越来越多的贡献和认可。在这方面,应该有一个全球共识: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是某个国家的事情,而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单个国家不能过分夸大问题,不能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借口实施贸易保护政策。相反,我们应该加强相互理解与合作。”李顺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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