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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扩大就业,更好地满足人民劳动和就业收入来源的需要;确定进一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建设、加快业务形式创新、提高对外贸易便利性和竞争力的措施。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促进就业放在突出位置。近年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巨大就业压力的挑战,通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深化改革,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保持在每年1300万人以上,今年前8个月新增就业近1000万人,成为一个突出亮点。当前,我国仍处于就业需求高峰期和结构性供求矛盾凸显期,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大促进就业的力度。首先,要进一步增强创业创新和就业新动能的引领作用。积极发展“创建”/“创建”和“创建”示范基地等市场化、专业化创业载体,加强创业指导和服务,完善差异化政策体系,支持科研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突出帮扶弱小,特别是抓紧出台措施,进一步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着力创造更多新就业岗位,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推进新旧动能转化,加快新动能增长,鼓励灵活就业。其次,我们必须确保关键群体的就业。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对失业的大学毕业生进行精确救助,加大对特殊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力度。通过落实地方和企业主体责任、中央财政资金奖励、加强技能培训、支持公益性岗位等方式。三是做好停产职工安置工作,适当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确保下岗职工有出路、有保障。增加对残疾人和穷人的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得到动态清理。做好退役军人的就业工作。第三,要促进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和课程内容与产业升级和社会需求的联系,大力发展技术教育,支持工业企业办技工学校,建立职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为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创造条件。四是加快完善适应新就业模式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政策,加快推进网上社会保障,促进异地参保和转移接续的便利化。推广“互联网+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五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除就业歧视,严厉打击以招聘和就业为名侵犯求职者权益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国务院:确定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措施

会议指出,以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为突破口,推进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务创新,对于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增强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自国务院批准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两年多以来,相关地区在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等方面先行一步,形成了一系列良好的经验和做法,综合实验区进出口规模迅速扩大。下一步,要复制和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网上综合服务、线下工业园“两个平台”、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风险防控等监管服务“六大系统”等成熟做法,积极探索新经验,在制定跨境电子商务国际标准中发挥更大作用。二是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城市建设新的综合试验区,在更大范围内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三是重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着力打造新型互联互通、智能化外贸基础设施,鼓励建设覆盖重要国家和重点市场的海外仓库,加强物流网络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四是按照包容、审慎、有效的要求,加大监管创新力度,推进各综合实验区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信息交流、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风险防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设,大力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会议还决定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的过渡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并加快相关制度的完善。

标题:国务院:确定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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