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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纪委近日通报了五起违反农机补贴政策、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

2014年,磐石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原站长佟启珍与工作人员辛泰国以冠名方式办理了5台农业机械的采购手续,骗取补贴20万元,其中15万元支付给销售企业,5万元存入单位“小金库”。童启珍被判缓刑一年,行政开除;辛泰国被判缓刑一年,降级。

2014年7月,镇赉县大港林场职工周玉峰,以两名村民的名义,购买了两台由国家农机直接配套的玉米收割机,骗赔16.88万元。周宇峰因合同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5年,安图县岳明镇农机站原站长王玉东未认真履行农机补贴申报审核、监督检查、公章管理和使用等职责。,致使他人以本镇26名农民的名义购买和倒卖26台农业机械,骗取补贴29.38万元。王玉东被判缓刑一年。

2015年4月至11月,公主岭财政局农科原副科长李惠未能与农机部门负责人及购买机器的农户履行三方确认手续,违反规定在“农机补贴确认函”上签字盖章,导致国家农机补贴被骗取56.16万元。李惠受到党的严厉警告,并被撤职。

2014年9月至2016年6月,梅河口市海龙镇农机工作站站长崔桂泉未能认真履行跟踪检查职责,未能发现并纠正辖区内村民非法转售两台农机的问题。崔政要受到党内警告的惩罚。新华社记者段旭

标题:吉林省通报5起违反农机补贴政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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