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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对中国光伏产品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中期审查和调查的最终裁定公告,决定改变措施形式,在措施剩余的一年实施期内,以最低价格限制取代原来的价格承诺。

9月18日,商务部贸易救济和调查司司长王表示,近几年来,欧盟光伏双反向措施客观上对欧盟市场造成了不必要的扭曲,既不符合中国的利益,也不符合欧盟的利益。中方希望欧盟尽快完全终止光伏双反转措施,尽快为两个行业的合作提供一个更加稳定和可预测的商业环境,实现两个行业的互利共赢。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在接受《中国商报》采访时表示,用最低限价取代价格承诺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中欧双方长期努力和磨合的结果。

对欧洲和美国的光伏出口继续下降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光伏产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从2016年9月起,中国光伏产品出口总额同比大幅下降,其中对美国的出口大幅下降。

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光伏产品出口140亿美元,同比下降10.3%。1月至8月,出口值同比小幅下降0.53%。自9月份以来,出口量逐年持续下降。其中,对美国出口的下降尤为严重。9月至12月,对美国的出口额约为1.4亿美元,仅占1月至8月出口总额的10%左右。

据《中国商报》报道,在欧盟对中国光伏“双重反对”之前,欧洲市场占全球新光伏系统装机容量的70%以上,国内光伏厂商主要出口,欧盟市场份额约占80%。2014年,中国太阳能(000591)电池对欧洲的出口额为28.16亿美元,同比下降24.25%,仅占中国光伏产品年出口份额的19.55%。

中国光伏产业协会秘书长王伯华表示,出口欧美的光伏产品价格严重下跌,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欧美国家频繁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的影响。“中国出口零部件在遭遇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后竞争力下降,也是对欧美出口持续下降的原因之一。”

根据《国家商报》的数据对比,2010年至2011年,德国是中国最大的光伏电池出口市场。然而,自2013年以来,德国、荷兰和意大利等传统市场在中国出口中的份额大幅下降,日本已成为中国光伏电池的主要出口市场。

根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发布的数据,从2010年到2011年,德国曾经是中国最大的光伏产品出口市场,出口份额分别占32.3%和21.9%;2012年,中国出口到德国的光伏产品份额下降到约13.7%,但仍位居第二。

到2014-2015年,在中国十大光伏产品出口市场中,德国已经消失,而日本和印度等亚洲国家则跃升至前十名。其中,2015年上半年,中国出口日本的光伏产品占比超过30%。

从“双限”到“单限”

王说,中方注意到欧盟委员会部分吸收了中国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在中期审查和调查程序中提出的意见,用不受数量限制的最低限价取代价格承诺,逐步降低最低限价水平,这是推动中欧光伏贸易尽快恢复正常市场地位的积极举措。

根据商务部官方网站,新的最低价格机制将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欧盟委员会对单晶和多晶产品设定了不同的最低价格,多晶电池的起始价格分别为0.19欧/瓦,单晶电池为0.23欧/瓦,多晶模块为0.37欧/瓦,单晶模块为0.42欧/瓦。适用新机制的中国企业范围是目前符合价格承诺协议的企业和以前自愿退出价格承诺但未发现任何违规行为的企业。欧盟委员会的公告显示,共有104家企业及其附属企业。

欧盟对华光伏双反措施改为最低限价 仍存博弈空间

白明告诉记者,过去几年,中欧在光伏领域的摩擦非常严重。通过中国的努力,欧盟对中国出口到欧洲市场的光伏产品实施了“双重限制”,即限制最低价格和出口数量。“现在,从‘双限’到‘单限’的转变无疑将光伏市场推进一步。当然,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彻底终止双重反向调查。”

“过去,欧盟通过第三国价格比较单方面确定产品价格,政府和企业都没有谈判的余地。现在,中国和欧盟共同协商产品的最低价格,为中国企业拯救了欧洲市场;对欧盟来说,这也满足了他们的一些要求,是一个双赢的结果。”白明说。

然而,一些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用最低限价取代原来的价格承诺确实是一大进步。“但也有一款游戏空处于最低限价。什么样的价格限制最合适?这也可能需要所有各方努力进行谈判。”

根据商务部提供的数据,2017年上半年,中国贸易救济调查的数量和金额也呈明显下降趋势。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中国产品遭遇15个国家和地区发起的37起贸易救济调查案件,其中反倾销28起,反补贴4起,保障措施5起;涉及的总金额为53亿美元。去年同期,中国贸易救济调查案件达65起,涉案金额达85亿美元。

标题:欧盟对华光伏双反措施改为最低限价 仍存博弈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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