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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记者刘海军每个编辑谢欣

最近,中威电子(300270,诊断)发布了加薪计划。由于公司发起人股东胡丽娟参与了负面媒体报道,中国证监会要求保荐机构和中威电子在加薪申请文件反馈中进行核实和说明。

9月15日,中威电子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反馈的回复公告。保荐机构国鑫证券(002736)披露了胡丽娟持有中卫电子股份的详细过程,表明其合规合法,并未对中卫电子的定向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中国证监会的反馈需要核实

2017年8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杭州众威电子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证监会的要求之一是要求保荐机构对媒体关于申请人保荐股东的负面报道进行核查。请保荐机构和律师检查相关股东权益变动的法律合规性,并就相关事项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影响出具验证意见。

因发起人股东负面报道受问询 中威电子定增保荐人详述胡丽娟入股

《国家商报》记者了解到,证监会在此提到的申请人的发起股东是今年上半年卷入冯小舒案件的胡丽娟,因此媒体有很多负面报道。

根据公开信息,除了深圳世界联合会公司参与此案外,胡丽娟与新成立的三板公司格雷博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名。此外,胡丽娟的名字还出现在十多家工贸公司中,并持有和参与了部分股权投资公司或股权投资基金,并在梅生文化(002699)、申科(002633)、中威电子、胜利精密(002426)等公司上市前参股。

国信证券披露了持股过程

9月15日,中威电子发布了《关于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的回复》的公告。公告称,国信证券作为中威电子的发起机构,与申请人、申请人的律师、申请人的会计师共同对反馈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分析,并根据反馈的要求提供了书面答复。

《全国商报》记者注意到,此前,中威电子在招股说明书中没有对胡丽娟股份的来源、时间和价格等信息做出任何解释。这一次,国信证券详细披露了胡丽娟持有中卫电子股份的过程。

根据公告,2009年,胡丽娟从始兴民族、石旭刚处收到中卫有限公司的出资。当时,根据1: 25的转让价格,双方参照当时中威电子的净利润水平、发展前景和适当的市盈率进行协商确定,价格与同期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持股价格相同。同时,根据胡丽娟的解释和胡丽娟的采访记录,中卫电子股权的转让是他对中卫电子发展前景持乐观态度的自愿投资,胡丽娟转让中卫有限股权是他本人持有,不代表他人,没有其他利益安排。

因发起人股东负面报道受问询 中威电子定增保荐人详述胡丽娟入股

中威电子于2011年10月12日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000万股。上市后,胡丽娟持有中卫电子105万股,占2.63%,限购期为一年。此后,公司发行价高,胡丽娟所持中卫电子股份增至157.5万股。截至2013年4月12日,胡丽娟已出售上述股份,不再是中卫电子的股东。

同时,公告称,保荐机构和申请人的律师认为,在涉及胡丽娟的负面报道中,没有确凿证据表明胡丽娟入股中威有限公司并成为中威电子发起股东的行为是违法的。

国信证券在公告中最终得出结论,虽然因冯小舒一案,部分媒体对胡丽娟有负面报道,但胡丽娟在中卫电子的投资行为并未对中卫电子的增持构成实质性障碍。

编辑朱昱

标题:因发起人股东负面报道受问询 中威电子定增保荐人详述胡丽娟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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