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19字,读完约2分钟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推进和支持创新相关改革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出,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创新的支持力度,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和创新的制度环境,更好地为创新发展服务,将在全国或京津冀、上海、广东开展。(珠三角)、安徽(合肥)、四川(承德棉)、武汉、湖北、Xi、陕西、沈阳、辽宁等八个综合创新改革试验区,推广涉及

一是在科技金融创新方面,推进“关联企业从产业链核心龙头企业取得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服务”、“中小企业投融资信息一站式服务”、“贷款、保险、金融风险补偿捆绑专利质押融资服务”等三项改革措施。进一步创新政府引导、民间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服务模式,支持企业融资,拓展科技企业融资渠道,提高金融支持创新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京津冀沪粤等8个区域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二是在创新创业政策环境方面,推进“专利快速审查、维权确认一站式服务”、“加强国有企业创新导向评估和激励”、“事业单位可采用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事业单位在省内统筹使用”、“国家税收与地方税收联合征税”,进一步完善相关激励政策,保持创新

第三,在引进国外人才方面,我们将推进“鼓励和引导优秀留学生来华工作创业,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直接申请工作证和居住证”、“积极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简化在华工作程序,增加从工作居住地向常住地过渡的新申请渠道”等两项改革措施, 以便进一步打破外国人才在中国工作和创业的政策壁垒,积极拓宽吸引外国人才的渠道,促进外国人才在中国聚集。

京津冀沪粤等8个区域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第四,在军民融合创新方面,推进了“军民融合共享大型国防科研仪器设备”、“以公平为纽带的军民两用技术联盟创新合作”、“支持民企核心军品认定和准入标准”等三项改革措施。进一步完善军民融合创新长效机制,加快军事科研成果向民用领域转化,允许民用企业更大规模参与军品开发,有效推动军民参与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促进军民创新资源共享

京津冀沪粤等8个区域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深化认识支持创新改革措施的重大意义作为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重要抓手。推进政策制度创新,推进符合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新体制新模式建设,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和创造力,加快培育和扩大经济发展新动力。

标题:京津冀沪粤等8个区域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地址:http://www.ar7y.com/aelxw/122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