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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1日电据最高人民法院20日报道,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综治办在内的15个部门和单位近日签署了《关于建立家庭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指出要实行离婚证书制度,探索与民政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在认证标准等多方面探索家庭审判专业化。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介绍,过去,离婚判决书生效或离婚调解书生效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仍需跑腿申请法院出具离婚证明,而法官则需在核对文件后出具离婚证明,重新出具的离婚证明风格不统一,缺乏严肃性。

过去法院没有与民政部门共享信息,法院没有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案件信息,民政部门也没有根据判决文件出具离婚证明,导致法院相关当事人的离婚信息与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信息相互补充。

由于信息不共享,不仅给当事人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还使得一些当事人利用这一缺陷实现重婚、骗婚、规避购房政策等目的,并通过中介等渠道伪造单身证明。

现在,当离婚纠纷案件进行离婚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生效后,统一的离婚证书与生效的判决调解书同时送达到位,避免了当事人不必要的重复跑腿,为人民伸张了正义,体现了家庭审判的温暖和体贴,受到广泛好评。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介绍,目前已经有地方法院和民政系统开始进行离婚信息共享,这将有效减少伪造单身证明、欺骗婚姻和重婚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标题:最高法推行离婚证明书制度 避免当事人重复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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